江西省教育厅 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6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
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加强专升本工作规范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高校
具备专升本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各校办学情况及生源情况,统筹安排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高校要综合考虑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坚持就业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各校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另行发布。招生计划含以下几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主要安排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承担专升本招生计划任务。
(二)联合培养计划。参与联合培养的本科高校当年每校联合培养计划不得超过1000人;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当年每校培养计划不得超过800人,每专业不得超过200人。原则上,具备联合培养资格的高职院校及专业为赣教高字〔2021〕7号文件所列的院校及专业名单(见附件2);每所本科高校与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培养相互不得超过3所,高职院校每专业只能与1所本科高校相应专业开展联合培养。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照公办本科高校相应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联合培养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学生缴纳的学费以及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主要用于提高专升本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奖助补等方面。其他事项参照《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7号)执行。
(三)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分为免试计划和非免试计划两类。
1.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招生计划。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2.未来工匠培育计划。继续实施江西省“未来工匠培育计划”,2022年设立“航空强省班”“交通强省班”,招收全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工科类赛项并获奖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每项目计划招生60人左右。分别确定南昌航空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为培养高校。具体遴选办法另文通知。
3.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安排适量获奖学生招生计划,学生在高职(专科)就读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全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4.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省教育厅将根据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合理安排专升本免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学校、专业,足额安排招生计划,具体免试招生工作要求见附件3。
5.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队选手,且符合有关我省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保送至高校相应的本科专业。保送录取本科专业的高校限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省教育厅将根据当年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报名情况,合理安排专升本免试招收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学校、专业,足额安排招生计划。具体保送程序和工作要求按教学厅〔2020〕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四、报名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五、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