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发布
发布时间:2020-08-1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法制网首页>> 地方新闻>>新闻导读>> 《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发布 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发布 发布时间:2020-01-07 17:01 星期二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讯(记者 赵志锋 李双红 薛皓方)1月7日,甘肃省检察院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相关情况,发布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9大典型案例,发布2019年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大事记。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甘肃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石占全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力度,将“绿色检察”“生态检察”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和亮点品牌强力推动,研究出台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充分运用“四大检察”职能,构筑严密的生态保护法律监督体系。为促进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对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总结和梳理,形成了《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旨在向社会公众介绍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点举措和主要成效,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2019年,省检察院持续将“服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全力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办案力度,以更有力的措施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不断增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从开展专项活动、挂牌督办重点案件、与行政机关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等十个方面,稳步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等行政单位领导参会并讲话。省检察院和14个市级院将生态环保检察和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亮点工作打造,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成立了检察机关西北首家生态环境检测实验室,部分基层院根据办案实际,配备了无人机、勘验箱等办案设备,辅助案件调查取证,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全省检察机关紧盯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黄河“四乱”治理问题,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通过全面充分协调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有效地发挥了惩治、监督、保护等作用。一年来,共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草湿地3500余亩,清理污染水域面积73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420余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6.9万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5.6万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坚决打击非法采矿采砂、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一年来,共批准逮捕64件90人,提起公诉235件360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件22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0件36人,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形成有力震慑。部署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检察工作百日大提升行动,省检察院对金塔县北河湾工业园区化工企业污染环境案等50起案件和线索予以挂牌督办,重点跟踪督办检察环节的办理情况,从快从严批捕、起诉。省检察院联合省水利厅部署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黄河流域“乱采、乱占、乱堆、乱建”问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要用法律手段解决‘四乱’,用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甘肃绿色崛起提供新的支撑”。
期间,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5人,提起公诉72人;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39件,立案950件,发出检察建议855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甘肃省专项行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定西市岷县检察院提起的“慕丽水岸”茶楼影响行洪安全案,入选高检院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以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线索为重点,在打击刑事犯罪、开展公益诉讼等方面集中发力,全力参与祁连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共批准逮捕祁连山区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案件3件5人,起诉9件16人;梳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7件,立案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提起公益诉讼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督促恢复集体退耕还林林地445亩,完成植被补植补种3万余株。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9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
祁连山保护区杨某某等二人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案
2018年11月初至2019年1月中旬,杨某某等二人擅自进入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西水自然保护站,采取布设扣子和夹闹的方法,非法猎杀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麝6只。经司法鉴定,价值共计18万元。2019年9月25日,祁连山林区检察院以杨某某等二人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祁连山林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对二人破坏祁连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行为,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二人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8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2019年11月22日,祁连山林区法院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民事诉讼请求。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震慑了祁连山保护区内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二
张家川县李某某非法采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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