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推进重要产品追溯立法 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发布时间:2019-03-2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资料图: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中新社记者 赵隽 摄
3月28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在四地进行了试点,试点情况如何?下一步追溯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怎样的?
高峰回应称,2016年以来,商务部和财政部支持山东、上海、宁夏、厦门四个地方大力开展示范探索,追溯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高峰指出,有关地方结合自身实际,从追溯平台建设、追溯标准体系、追溯管理评价机制、追溯体系与市场监管衔接等方面,积极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追溯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要让流通商品的质量安全在阳光下运行。商务部将在前期示范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在制度、平台、监管等方面推进相关的工作。
关于追溯体系下一步工作,高峰提出四项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探索推进重要产品追溯立法,完善追溯标准体系。
二是推进平台建设,实现各部门各地区追溯体系的互联互通,推动建立覆盖全国、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网络。
三是创新技术手段,鼓励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不断提高追溯的智能化和准确性。
四是加大追溯与监管的联动,使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体系建设成果成为市场监管的有力依据,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的良性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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