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0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日前,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等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构建起设施现代、功能集聚、便捷高效、竞争有序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初步形成全国农产品流通创新发展先行区;培育50家具有较高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的龙头示范企业;农产品在京津市场的占有率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连锁超市农产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
建设“环京津一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编制《河北省环首都一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规划》,与北京共建承德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北京新发地高碑店农副产品物流园、廊坊永清清源仓储配送中心等鲜活农产品物流配送圈重点项目,带动紧邻北京地区的农产品流通企业集聚发展。依托配套设施,主动承接北京跨区域大宗农产品集散功能。支持京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河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对接。
健全农产品全程冷链体系。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加大投入,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预选分级等设施建设。加强“最先1公里”和“最后1公里”的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冷链“断链”问题。依托有条件的物流园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建设与京津标准统一、市场一体、全程可控的大型农产品冷链项目集群。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积极拓展仓储、加工、运输、配送等冷链物流业务,扩大农产品调运能力。
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按照立足京津冀、辐射全国、联通国际的标准,依托农产品重点产区和销区,建设集展示交易、综合集配、电子商务、检验检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并利用中心的核心配送功能,建设无第二批发环节、成本低的农产品流通新模式。发挥比较优势,改造提升现有批发市场,建设具有集中交易、统一配送、检验检测等功能的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形成跨区域、专业化的农产品批发、配送网络。
推进农产品流通重点环节改革创新。支持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产地集配中心、销地交易配送专区,推动实施一批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项目,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同关系。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种养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增加就业和增收渠道。鼓励骨干流通企业,建立从生产基地到居民餐桌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支持发展“中央大厨房”,引导大宗城市农产品流通由供应原材料为主向供应成品、半成品转变。
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主体。通过行业协会等机构协调成立三地农产品物流联盟,形成三地政府部门联手引导、行业协会紧密配合、企业(批发市场、物流公司)积极参与的网络协同运行模式,引导农产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接合作,共同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鼓励大型流通企业、物流企业连锁化、网络化经营。
建设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统一京津冀农产品流通标准,探索建立三地标准统一认定、统一实施的有效机制,加强产地准出检验。引导石家庄、唐山、承德、张家口等市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向农产品流通领域延伸,推动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标准化、标识规范化、流通品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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