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新中考改革配套文件,综评自2018年入学六年级实施
发布时间:2019-04-0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上海发布新中考改革配套文件,15门考试科目未增加,综评自2018年入学六年级实施
今天(4月4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两个具体配套文件。两个实施办法是对中考改革方案的进一步细化与落实。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涵盖15门学科,与中考改革前相比没有增加。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控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项目总量。
《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细则。内容主要包括考试科目,各科考试方式、时长及分值,考试组织与实施以及考试成绩应用等四个方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涵盖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科学、社会、艺术(包括音乐和美术,下同)和劳动技术等15门学科,与中考改革前相比没有增加。为更加关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突出能力导向,计分科目和考试方式做了进一步优化与调整,计分科目总分由630分调整为750分。一是根据全国统一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和历史纳入计分科目。这两门科目采用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其中,统一考试满分均为30分、考试时长均为40分钟、均采用开卷笔试方式进行,日常考核满分30分。二是为了提升学生外语应用能力,增设外语听说测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满分10分,测试时长10分钟。三是为提升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强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采用理化分学科分场次的形式进行,满分15分(其中物理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0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5分),为了尽量减少偶然因素对实验操作考试的影响,同一科目学生可参加两组实验考试,每组实验考试时长均为15分钟,在两组实验考试成绩中择优计入总分。四是为培养学生问题解决能力,设置跨学科案例分析题,满分15分。
《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主要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四方面对学生进行记录评价,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尤其关注学生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综合素质评价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注重学生发展性评价,关注学生在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发展状况和优势特长。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控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项目总量,其中初中学生必填项为3项,即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自我介绍、共青团和少先队等德育活动、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其中,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只需要学生在初中阶段四年选择一项录入。文件还明确了综合素质评价的记录方法与程序,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2022年起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过程将开始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自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起实行,《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自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同时,本市还将在年内陆续出台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和历史学科日常考核等方面的配套文件。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日常性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均自2019年9月起采集。
两个实施办法全文可登录“上海教育”网()查阅。此外,近期市教委还将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并开通政策咨询电话做好解答服务。本市各初中学校也将于4月8—12日期间组织召开相关年级家长会,集中宣讲解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