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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03-2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和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目标,2019年我校在自主招生中继续实行“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不限应届、往届),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2019年自主招生录取计划不超过92人,入选人数不超过录取计划的200%,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

  报名组别

  录取计划

  可录取专业

  应用型卓越项目

  20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

  42

  法学、哲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律英语方向)、翻译(法律翻译方向)、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金融工程(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网络与新媒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方向)

  涉外型卓越项目

  30

  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

  三、工作程序

  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

  环节

  时间

  内容

  1

  报名

  2019年3月

  考生报名

  2

  资格审查

  2019年4月

  审查报名材料,确定允许参加测试名单

  3

  公示资格

  审查结果

  2019年4月

  公布允许参加测试名单及相关信息

  4

  测试

  2019年6月14

  至17日

  组织考生到校测试

  5

  公示测试结果

  2019年6月下旬

  确定入选名单及录取政策并在我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名单及相关信息

  6

  录取

  2019年7月

  录取

  7

  公示录取结果

  2019年7、8月

  公布录取自主招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均采取自荐申请报名的形式,我校不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考生在与法学专业等相关的学科有突出特长、取得突出成绩、展示出较大潜力且品学兼优的,可以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考生在申请材料中要提供能够反映学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写实性自荐材料,包括自荐信(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曾获奖项、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笔书写)、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社会公益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材料。考生可以提供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意见作为考生个人自荐的补充材料(非必须提供)。推荐人(单位)应对所提供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推荐信形式、内容自定。

  我校不以论文、专利作为审核依据,但对于学生提交的论文、专利等,将通过论文刊载的期刊、专利授予机构核实,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论文、专利进行审查,判定是否属于原创。有必要时,将联系所在中学核查论文、专利形成和发表过程,以及学生与论文、专利内容相关学科的学习情况和学业成绩情况。考生要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由本人在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对上述材料我校将在测试环节组织提供专利、发明和论文的考生进行深度考核,考核成绩不计入测试成绩。未通过考核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发现材料造假的,取消其测试资格;已经取得测试成绩的,取消其测试成绩。

  (二)报名分组

  考生在“应用型卓越项目”“涉外型卓越项目”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报名,两个项目不得兼报,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组别。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2019年3月29日。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3月20日15:00开放,并于3月29日10:00关闭,确认志愿截止至2019年3月29日11:00,未确认志愿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考生请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系统),下载、打印并按照表格上的要求逐页签字、盖章后(没有逐页签字、盖章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连同个人自荐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考生须在系统内“附加材料”处填写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目录,目录须直接输入,不可上传照片或pdf文件),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邮寄方式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申请材料须装订成一册,材料编排顺序为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自荐信及其他材料。

  考生寄出报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含3月29日,3月29日以后邮寄视为报名无效),以EMS物流查询信息为准。请认真组织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寄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收件人: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909122,邮编:102249。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四)其他

  自主招生报名考生不得同时报考我校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五、资格审查(初审)及公示

  (一)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邮寄的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查,择优遴选部分考生来校参加测试。

  资格审查时对“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分别进行遴选,视报名情况确定两类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二)公示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2019年4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六、测试、入选标准、录取要求及公示

  “应用型卓越项目”、“涉外型卓越项目”实行分别测试、分别确定入选名单。测试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至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地点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

  (一)测试

  测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笔试满分为300分,面试满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全程录像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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