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下调二手房部分交易税费
发布时间:2019-03-0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经济观察网 记者 谢敏敏 3月7日,包括中原地产、链家地产、我爱我家等在内的上海多个中介公司内部发文,下调二手房部分交易税费。
上海中原和我爱我家的通知显示,自3月7日起,个人出售房屋增值税附加由11%下调为6%,增值税及附加费用一共为5.3%,以缴税时间为准;个人非居住用房网签合同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的,印花税减半由0.05%下调至0.025%,降幅达一半。
上海链家下发的《关于增值税附加税及合同印花税调整》通知显示,接税务部门通知,自2019年3月7日起,不动产交易合同印花税、增值税附加税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税税率发生调整。
调整完成后合同印花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征收税率为:网签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含)之后的,合同印花税税率由0.05%下调至0.025%;原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税率5.55%的区域,自3月7日起增值税及附加税税率调整为5.3%;原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税率5.45%的区域,自3月7日起增值税及附加税税率调整为5.25%。
经济观察网了解到,此次调整主要为了响应上海市政府减税降费号召,由税务部门通知各大中介公司,再由中介公司下发到中介门店。
2月19日,上海市政府下发了一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部分地方税费的通知》,宣布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上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下调部分二手房交易税费,对购房者以及二手房市场会带来多大的影响?
上海中原首席分析师卢文曦表示,目前来看对于市场的影响有限,未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交易最受利好。以一套未满2年、总价约为300万元的房屋计算,下调后购房者的税费大约减少了9000元;如果是出售一套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其本身就免征营业税,因此市场受影响面相对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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