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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副秘书长黄融出席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生活垃圾全

发布时间:2019-03-0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7月30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黄融介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相关情况。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唐家富、市发改委副主任周强、市文明办副主任宋慧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垃圾治理是建设生态文明、提升城市管理、确保市民健康的重要工作,垃圾分类是垃圾治理的重要前提。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像北京、上海这类国际性大都市应该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为全国作出表率。

  本市自2000年成为国内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以来,经过多年努力,已开展了许多基础性工作,为垃圾全程分类奠定了坚实基础,并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同时,《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提出,上海将坚决按照努力当好新时代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总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卓越的全球城市,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立完善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则是保障上海生态安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

  垃圾问题目前已经成为上海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明显“短板”,治理任务相当艰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在前期持续推进基础上,对标全球城市、顶级一流,不断增强垃圾分类实效,提升垃圾管理能级。李强书记明确要求“要下大决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更好发挥社区基层和自治组织作用,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推动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应勇市长指出“上海要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必须破解垃圾综合治理的难题”,同时要求“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大力提升”,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垃圾综合治理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今年3月份,本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4月份又出台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几个月来,本市对照《行动计划》陆续开展了一系列问题梳理、立法调研等工作,为积极稳妥推进垃圾全程分类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行动计划》主要内容简要介绍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按照“建体系、整区域、提能力、重实效”的思路,基本建成以法治为基础、政策完善、技术先进、社会协同,与上海卓越的全球城市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达到3.28万吨/日以上,其中,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7000吨/日,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主要特点

  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突出四个方面:

  一是更加注重全程分类。围绕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对每个环节都提出了定量、定节点的任务目标,主要包括分类投放点、分类收运车辆、分类中转站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具体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

  二是更加注重全域覆盖。在原来一个小区、一个单位零散推进的基础上,实施整街镇或整行政区推进垃圾分类,构建既完整又具有规模化的收集运输处置管理链。2018年静安、长宁、杨浦、松江、奉贤、崇明6个区实现整区域推进,2019年黄浦、徐汇、普陀、闵行、嘉定、金山6个区实现整区域推进,2020年全市全面实现整区域推进。未实施整区域的区,将至少选取2个街镇进行整区域推进。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社会企业等各类单位要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三是更加注重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文明的基本内容,体现了每位市民的行为习惯。通过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组织形成“五位一体”联动机制,积极落实居住区、单位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同时注重广泛组织发动,形成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广泛知晓、普遍参与的社会氛围。

  四是更加注重精细化分类。在2014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办法》“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四分类,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干垃圾)”分类基础上,根据上海垃圾含水率高的特性,明确“一严禁、一鼓励、两分类”: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垃圾投放,鼓励市民将可回收物单独存放集聚后售卖或交投,日常要坚持干湿垃圾分类。针对分类类别,量化分类实效,明确了居住区达标比例、干垃圾量控制目标、湿垃圾和可回收物量的分类目标。

  三、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是规范硬件配置,夯实分类基础。规范源头到末端的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完善全程分类物流体系。用三年时间,全市完成1.7万余座分类垃圾箱房改造,900余辆湿垃圾专用收运车、16辆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车的规范配置,41座大型中转设施的分类中转改造、8000个两网融合回收点建设及点、站、场体系建设,7000吨/日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和3.28万吨/日垃圾综合处理能力。各项指标任务细化至年、责任落实到区。

  二是制定法规政策,健全保障措施。积极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已将条例作为今年正式立法项目,按计划9月份将进行一审。出台建立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相关政策,结合“两网融合”系统建设培育资源化利用主体企业,重构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立完善市、区、街镇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及村(居)委生活垃圾综合管理协调机制。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精细化管理。强化市、区、街镇各级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制,按照“谁招标、谁监管”原则,落实对环卫收运作业、分类处理企业专业监督考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居住区落实分类驳运的现场抽查。建立居住区、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与分类收运作业企业的双向监督机制。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混装混运监督举报平台,鼓励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监督。

  四是广泛社会动员,养成分类习惯。社会面的广泛参与是垃圾分类工作的社会性所决定的,也是垃圾的特性决定的。将垃圾分类纳入社会管理,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共同参与的良好态势。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课堂”,发挥党政机关、学校等带头和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第三方组织、志愿者作用,参与垃圾分类治理。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媒介作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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