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并解读《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
发布时间:2018-08-0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市政府新闻办7月11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周波常务副市长介绍并解读了《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相关情况。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马春雷、市发改委副主任朱民、市经信委副主任黄瓯、市商务委副主任申卫华、市工商局副局长阮力、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市金融办副主任李军和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兆杰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总书记在博鳌论坛上宣布的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近期,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简称“上海扩大开放100条”。
一、“上海扩大开放100条”的出台背景和总体考虑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向外看,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趋于复杂多变,不稳定、不确定性加大;对内看,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将长期存在。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做出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开启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开幕上宣布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并要求“尽快使之落地,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开放是上海最大的优势。在新的起点上,上海将坚定不移贯彻中央部署,扩大对外开放,不断创造更全面、更深入、更多元的对外开放格局,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上海扩大开放100条”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敢为人先,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发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概括起来,行动方案的制定主要是出于3方面考虑:
1、落实中央新部署,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上海把加快落实国家扩大开放重大举措,作为上海改革开放再出发、深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快推进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形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安全高效、竞争包容的对外开放新局面,以高水平开放的主动赢得高质量发展的主动,切实担负起中央赋予上海的“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的重任。
2、发挥上海优势条件,服务国家战略。原则上,对国家统一实施的开放政策,争取率先落地项目。对国家统一部署的开放安排,争取先行一步试点。对国家没有条件全面铺开但有战略需要的开放项目,主动争取在沪实施并服务全国。对国家还在探索研究中的开放举措,主动争取压力测试。同时,加快补上具体开放领域的短板弱项。目前的100条开放举措中,有34条需进一步争取国家支持,占全部改革举措的1/3,体现了上海对外开放的勇气和决心。
3、加强与“五个中心”建设互促共进,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把打造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新高地,提升“五个中心”服务能级,作为提升经济中心城市核心功能的重点任务,对标顶级、创造一流,重点聚焦有较强比较优势、经济带动辐射能力大的领域,进一步聚集、培育和优化资源配置,既巩固提升已有的核心功能,又通过开放引进了低成本资金、高科技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和高层次人才,积极打造新的核心优势,让企业能够借助上海的网络和通道,有效利用国内外的市场和资源,参与全球价值的竞争和分配,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核心竞争力。
二、“上海扩大开放100条”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行动方案聚焦金融业开放合作、构筑更加开放的产业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打造进口促进新平台、创造一流营商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100条开放举措。
1、以更大力度开放合作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包括32条具体措施,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对国家宣布的开放措施作了具体展开。比如“取消在沪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沪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二是对部分开放部署,提出先行先试。比如,对国家明确的三年后不再对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设限,表述为“争取3年内取消外资人身险公司持股比例限制”。三是突出上海的市场优势和功能特色。包括金融要素市场和自由贸易账户等优势。比如,“支持境外企业和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市场,修改完善发行上市等规则”等。
2、构筑更加开放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包括17条具体措施,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体现上海开放的先发优势。比如,“争取外资新能源汽车项目落地”,“按照国家部署加快取消汽车行业外资股比限制以及整车厂合资数量等的限制”。二是体现上海服务业多层次开放优势。提出了投资性公司、培训机构、增值电信、工程设计、法律服务、人才中介、国际运输等领域的开放举措。三是体现国际产业发展的新趋势。重点探索国内需要的重点技术领域维修和再制造,以及保税维修监管新模式等。
3、建设开放共享、内外联动的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包括15条具体措施,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性,比如“统一犯罪认定标准,加强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审判”,开展“清风”、“龙腾”等专项行动等。二是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比如建设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基地,设立商标海外维权保护办公室等。三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功能,比如加强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窗口服务能力、建成中国(上海)自贸区版权服务中心等。
4、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的进口促进新平台。包括26条具体措施,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在服务国家战略中争取先行先试。利用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契机,推动海关事务担保方式创新、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运行等。二是体现上海口岸贸易特色和优势,集中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进口,以及宝玉石交易、跨境电商等领域。三是协同推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结合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提出了“通关+物流”功能,完善启运港退税,以及支持研发的贸易便利化等举措。在服务贸易方面提出了融资租赁异地委托监管等政策。
5、创造一流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包括10条具体措施,重点突出上海在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审批服务“一网通办”、“证照分离”等营商环境改革领域的特色,深化推进营商环境改革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