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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人均年收入20万元

发布时间:2020-11-2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组织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在2004年对全国的私营企业进行了第六次抽样调
查(此前在1993、1995、1997、2000、2002年已进行了五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共发出问卷3670份,回收有效问卷3012份,有效回收率为82.1%,有效问卷数约占2003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总数的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参加了本次调查,并分担了一半的抽样任务。

    现将调查数据分析的主要意见简报如下。

    关于私营企业的情况分析

    (一)两年来私营企业总量上持续快速增长

    本次调查显示,2001年以来,私营企业数量有了明显增长。2003年底,私营企业达到300.55万户,比2001年增加97.7万户,增长48.16%。

    198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同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宪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开始对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当年共登记私营企业90581户。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迎来了私营企业发展的春天。从1993年到2003年的十年间,私营企业增长了33倍多,年均增长28.87%(截至2004年上半年,私营企业累计登记已达到334万户);注册资本由1993年底的681亿元增加到2003年底的35305亿元,增长了52倍,年均增长48.41%(截至2004年上半年,注册资本已达42146亿元);从业人员由1993年底的372万人增加到2003年底的4299万人,增长了近12倍,年均增长27.72%(截至2004年上半年,从业人员已达4714万人);私营企业产值由1989年的422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20083亿元,增长了48倍,年均增长47.15%;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由1989年的190亿元增长到2003年的10603亿元,增长了近56倍,年均增长49.51%。2003年出口创汇的私营企业74443户,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1749.68亿元,分别比2001年增长了355%和91.68%。

    私营企业发展的地区差异很大,10万户以上的省市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2003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户数超过10万户的地区有八个,分别为:江苏(343680户)、广东(323077户)、浙江(302136户)、上海(291711户)、山东(228554户)、北京(186805户)、辽宁(114415户)和四川(110359户)。以上八个地区私营企业共有1900737户,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63.24%。

    私营企业经营规模继续扩大,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到2003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户均雇工11.73人,户均从业人员为14.3人,分别比2001年增长5.68%和6.88%。雇工人数100-500人的有34617户,雇工500-1000人的有3334户,雇工1000人以上的有1130户;2003年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达117.47万元,比2001年增长24.16%,注册资本500万-1000万元的有84620户,1000万元以上的51830户。注册资本亿元以上的有1156户,比2002年同期增加498户。

    (二)两年来私营企业规模稳步扩大

    一是资本规模稳步扩大,销售额有所增长。本次调查发现,企业资本规模中位数比2002年调查时上升了20%,销售额的中位数上升了近10%。本次调查收回的问卷分两部分显示:工商局调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的中位数为92万元,而它们在开办时的实收资本总额中位数为50万元,资本增值了0.84倍。工商联调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的中位数为300万元,而它们在开办时的实收资本总额中位数为100万元,资本增值了2倍。这说明,无论是一般性私营企业(工商局调查的对象)还是代表性私营企业(工商联调查的对象),它们在开办企业后,资本都有增值,区别仅仅在于增值快慢而已。在2003年底,在工商局调查企业中,所有者权益超过1000万元的占15.2%;超过5000万元的占3.6%;超过1亿元的占1.2%。也就是说,所有者权益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约占20%;工商联调查企业中,相应的比例更大,所有者权益超过1000万元的占26.0%;超过5000万元的占6.9%;超过1亿元的占3.5%。也就是说,工商联系统的私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超过千万元的户数占到36.4%。

    企业的销售额也有增长。2003年底,工商局调查企业的销售额中位数为200万元。工商联调查企业的销售额中位数为640万元。

    至2003年底,企业的开业年数为5年及以下的占32.9%;6至10年的占42.3%;10年以上的占24.8%。也就是说,被调查企业开业6年以上的占了67.1%。开业年数的中位值为7年。2002年调查时,这个数值是7.04年。考虑到这次调查有一半是通过工商局向一般私企问卷的,不同于上次仅仅调查代表性企业,所以不能得出私营企业存活年数下降的结论。

    根据企业的开业年数、企业开业时的实收资本、企业2003年底所有者权益三个数据得出企业的资本年增长率,其中位值为8.8%。

    二是企业利润略有回升,销售利润率趋于平稳。上次调查发现,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私营企业的销售利润率有逐年下降的趋势。此次调查发现,销售利润率已经逐渐趋于平稳。

    2003年底,工商局调查企业的税后净利润的中位数为7万元,与前面的销售额中位数相比,可得出销售利润率约为3.5%。工商联调查企业的税后净利润的中位数为25万元,与前面的销售额中位数相比,可得出销售利润率约为3.9%。两者数据相差不大。

    与前几次工商联调查数据相比,企业利润略有回升(1997年销售利润率为7.9%,2000年为5%,2002年为3.6%),被调查企业的税后净利润(中位数)从2002年调查时的21万元上升到25万元,但销售利润率只回升了0.3个百分点。

    行业利润差距拉大。此次调查发现,房地产业的利润大大高于其他行业,税后净利润的中位值比处于第二位的“电力煤气业?的利润高一倍多。其他利润较高的行业还有电力煤气、卫生体育、建筑业、采掘业、科研技术业,而利润较低的行业为交通运输业、社会服务业、商业餐饮业。可以看出,科研技术业虽然资本规模处于平均水平之下,但其利润中位数却是高于平均水平的,这与其技术含量高有直接关系。商业餐饮业资本规模不大,技术含量较低,而且行业竞争激烈,行业利润低。

    三是雇工人数基本稳定。工商局调查企业2003年全年雇工人数的中位值为24人,而工商联调查企业的全年雇工人数的中位值为60人。从纵向来看,私营企业的全年雇工人数基本稳定。本次调查企业的全年雇工人数的中位数与2002年调查企业的全年雇工人数的中位数持平,都是60人。

    除了全年雇工之外,企业还雇用一些季节性工人。工商局调查企业雇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工人数的中位值为5人,工商联调查企业中这类雇工人数的中位值为8人。

    (三)近两年来私营企业行业和地区分布呈扩张之势

    一是主营行业出现多元化趋势。被调查企业的主营行业有两项的比例为16.73%;主营行业有三项的比例为6.42%。也就是说,在调查企业中有近1/4的企业主营行业已经多元化了。

    二是行业分布随着市场准入的放宽而延伸。被调查企业中以制造业和商业餐饮业所占比重最大:制造业比重达到38.2%;商业餐饮业达到24%,这两项合计超过了60%。与上一次调查相比,这两项所占比例基本未变,商业餐饮业的比例略有提高。

    与上一次调查时相比,农林牧渔业和交通运输业都略有上升,采掘业比重基本未变。值得注意的是,社会服务、科研技术等新兴行业的比重增长迅速。如社会服务业从5.6%增长到了11.1%,几乎增长了一倍;科研技术业从2.1%增长到了5.5%,几乎增长了一倍半。建筑业虽然算不上是新行业,但增长率也较高,从5.9%增长到了9.1%,增长了近一半。房地产业的比例不小,达到了8.5%。把教育文化与卫生体育作为主营行业的企业也占了4%;还有1.6%的企业将电力煤气等公用事业作为主营行业。这些变化说明,近两年,民间资本的进入领域有明显的拓展和延伸。

    三是企业的总部和生产经营场地逐步从农村和集镇向大城市转移。这是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涉足行业的不断调整以及企业的发展战略相关的,也是同大城市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者的努力分不开的。

    四是有相当比重的企业开始注重技术开发。调查显示,16.7%的企业有自己的技术专利。30.8%的企业有自己设计的产品。另外,有35.2%的企业产品经过了质量认证。42.3%的被调查企业进行了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的研发投资,研发投资金额的中位数为30万元。这表明,私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品牌。

    五是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逐步增强。企业的产品销售范围(或提供服务范围)逐步扩大。2003年,产品销售县外的比重超过一半的企业占60.0%;产品销售省外的比重超过一半的企业占到了30.3%;产品销售国外的比重超过一半的企业占到了8.1%。

    六是外向型企业数量增加。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品销售到国外,另一个是向海外投资。在2003年,被调查企业中有21.4%的企业的产品销售范围(或提供服务范围)涉及到了国外;有2.0%的企业已经向海外投资;有0.3%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额超过了100万美元。

    大多数企业对我国加入W TO后的市场竞争环境做出了积极反应。被调查企业应对加入W TO的措施依次为:与国内其他企业联合做强做大(25.1%)、引进技术(21.9%)、申请自营进出口权(19.0%)。但是,仍有30.7%的企业根本没有想过如何应对加入W TO以后的国际竞争环境,还有17.2%的企业认为这个问题与本企业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七是相当一部分企业有上市打算。被调查企业中,有近1.0%的企业已经上市或买壳上市;有0.7%的企业已经进入上市辅导期。有26.5%的企业有上市的打算。

    (四)近两年来私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与内部管理正在发生变化

    综合工商局与工商联的问卷可以看出,无论是开办私营企业时实收资本,还是2003年底所有者权益,企业主所占份额比例都是70%(中位数)。这个比例数字,同2002年调查时所得的数据相比,基本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其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却发生了明显改变,正在由以独资企业为主的形式迅速转变为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的形式。从1993年到2004年的10余年间,独资企业比例由

    63.8%下降为22.5%,而有限责任公司比例由16.5%上升至62.9%。1993年,私营企业中董事会比例为26%,股东大会与监事会无相关记录,党组织、工会和职代会的比例也不高;而到2004年时,六种组织形式比例都在30%以上,其中最高的前三位是:董事会(74.3%)、股东大会(56.7%)、工会(50.5%)。这些内部组织的发育对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起到有力的支撑。

    本次调查还发现,绝大多数企业已经认识到“企业文化?的作用,特别是其“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作用,得到八成以上企业的赞同。但是,绝大多数还停留在实用阶段,是从“加强管理层建设”(73.8%)、“着重加强培训”(70.8%)、“建立表彰激励机制”(68.3%)着想的。

    (五)私营企业的贡献逐渐被社会认可

    一是纳税增加。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私营企业的纳税额也在同步增加。2003年底,工商局调查企业的缴税金额的中位数为8万元,与销售额中位数(200万元)的比率约为4.0%。工商联调查企业的缴税金额中位数为25万元,与销售额中位数(640万元)的比率约为3.9%。

    纳税大户的比例也在提高。2003年底,在工商局调查企业中,缴税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占15.0%;在200万元以上的占9.1%;在500万元以上的占3.7%。也就是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了27.8%。工商联调查企业中的相应比例更高,缴税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占23.9%;在200万元以上的占14.9%;在500万元以上的占7.3%。在工商联调查的企业中,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占了46.1%。

    与前几次调查相比,企业缴税金额不断上升。本次调查比2002年调查时的中位数上升了13.6个百分点。税金与销售额的比率基本稳定,保持在4.0%以下。

    二是交费未减。企业除了需要交纳国家征收的各种税以外,还要交纳各管理部门、各种组织收的费用。与上次调查相比,企业的交费金额基本保持不变,这表明了企业的交费负担没有减轻。

    三是就业贡献大。私营企业雇用的工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工商局调查企业中雇用的下岗职工的中位数为6人,占到了总员工数的中位值(24人)的25.0%。工商联调查企业中雇用的下岗职工的中位值为14人,占到了总员工数的中位值(60人)的23.3%。工商局调查企业中雇用的农民工的中位数为12人,占到了总员工数的中位值(24人)的50.0%。工商联调查企业中雇用的农民工人数的中位数为30人,占到了总员工的中位数(60人)的50.0%。

    根据上述数据推断,全国私营企业所雇用的员工中,有一半以上是农民工,有四分之一是下岗职工。私营企业对就业的贡献由此可见。

    四是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私营经济的发展也有效地推进了国有企业改革。本次调查发现,有6.3%的企业已经兼并或收购了国有企业;还有10.2%的企业正在准备兼并或收购国有企业。有18.3%的被调查企业是由国营、集体改制为私营企业的。据此推断,300.55万私企中约有55万是改制而来的。私营企业在解决国有企业资本金不足、下岗职工再就业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企业-市场-政府的关系尚须进一步调整

    此次调查从若干方面探讨了现阶段我国企业-市场-政府之间的关系。调查表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尤其是中共十六大以来,企业、市场与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但是,不协调的方面仍然不少。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调整三者之间的关系。

    第一,透过企业的三项支出看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政府部门与企业的关系不够协调,集中表现在企业的各种交费、企业应付来自政府部门的各种摊派,以及为了搞好与政府部门官员的关系而不得不付出的各种并非合理合法的公关、招待费用等方面。为了简便起见,这些支出简称为“三项支出”。此次调查所获得的有关企业的三项支出的费用是十分惊人的。根据1382位业主提供的信息,2003年他们总计纳税112808.4万元,交费55044.5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48.8%;据819位被访业主的信息,

    2003年他们总计纳税78301.6万元,应付摊派支出7207.4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9.2%;据1554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总计纳税145064.5万元,用于公关、招待的支出26465.9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18.2%。

    据1351位被访业主提供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总计116273.5万元,交费总计79009.6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68.0%;据779位被访者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总计86905.8万元,应付各种摊派支出6812.5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7.8%;据1478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税后净利润为168022.3万元,用于公关、招待的支出为25573.6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15.2%。

    根据1002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出资人分红总计25123.9万元,交费总计29394.1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116.6%;据754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出资人分红总计22652.9万元,应付摊派支出6646.1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29.3%;据1257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出资人分红总计36655.3万元,用于公关、招待的支出总计16240.3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44.3%。

    显而易见,与被调查企业的纳税、税后净利润和分红相比较,三项支出所造成的负担确实不轻。这就从一个方面反映了私营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大多数被访业主把他们的企业所面临的贷款困难归咎于手续繁杂、贷款抵押和担保条件太严以及贷款成本太高这三个因素。手续繁杂表明银行的贷款程序不适应金融市场的要求;贷款的抵押和担保条件太严意味着银行的相关条款带有霸王条款性质,不容谈判协商;而贷款成本太高则暗含着银行经营管理人员可能存在寻租行为,迫使企业除了支付贷款利息外还要付出其他“公关?成本。

    第二,透过企业之间严重的“三角债?看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本次调查发现,企业之间的拖欠日益严重。被调查企业应收货款和被其他企业拖欠的借款,最高的达30亿元;被调查企业拖欠其他企业的货款和借款,最高的达4亿元。“三角债”所表现的市场信用危机,影响着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透过企业纠纷解决机制看企业与政府、社会的关系。本次调查发现,在发生一般经济纠纷时,私下协商成为较多企业运用的纠纷解决途径。诉诸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很少,寻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行政介入的较多;请求工商联或私营企业协会出面协调的较少,默默忍受的人却占一定比例,更少有人通过组织起来的商会调解纠纷或者诉诸媒体评判是非。

    在与管理部门发生纠纷时,请求上级政府行政介入、请求工商联或私营企业协会出面协调,则是最重要的途径,不然,只能默默忍受。因为在现实条件下,这种纠纷多数不是可以通过诉诸法律就能有效解决的,私下协商的办法也不容易奏效。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纠纷解决机制几乎不存在地区差别。东部地区并不因为经济发展较快、市场化程度较高而能够形成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这说明,无论东部还是西部,依法解决纠纷所需要的法律制度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都未真正形成。

    第四,私营企业对完善立法和政府转变职能的期盼很高。此次调查表明,尽管还存在上述种种问题,但被访业主普遍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私营企业的发展环境已经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对于调查表格中所列举的与私营企业发展环境相关的问题,认为有改善的被访业主所占比例,绝大多数在70%以上,只有在私营企业信用制度的建设上面,认为有改善的人所占比例略低于70%。

    如何进一步改善私营企业的发展环境呢?此次调查的被访业主也进行了积极的思考。

    值得注意的是,表示最关心和关心的方面,是对税收制度的改革(87.4%)、贯彻落实宪法中明确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83.1%)、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81.7%)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秩序(80.7%),这几项都是直接关系到私营企业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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