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拉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9倍
发布时间:2020-07-1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美好生活全民共享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城镇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越来越好。图为市民在宗角禄康公园晨练。本报记者 平措旺堆摄
2018年初冬,拉萨市当热东路一幢藏式小院内,80岁的退休老人卓嘎站在自家阳台上,温暖的阳光徐徐洒下,窗上福字的影子印在她的脸上,一幅幸福美满的画面。
回忆起1978年之前的生活,卓嘎老人感慨地说:“这些年简直就是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前,出行靠走路、骑马,现在羊肠小道变成了宽阔的柏油马路,家里有了小轿车,到哪都方便;以前住简陋的平房,跟现在住楼房的日子没法儿比……”卓嘎老人的生活变迁折射出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发生的日新月异变化。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及新型城镇化发展,城镇面貌发生历史巨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持续跃升、市民收入结构逐渐优化。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拉萨调查队获悉,1978年至2017年,拉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80元增加至32408元,增加了31828元,增长了55.9倍,年均增长率为10.9%;拉萨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35.7%提高到2017年的53.6%,增加了17.9个百分点。
增长进程
三个阶段提升居民收入水平
1959年,卓嘎老人走上了工作岗位,在自治区粮食仓库就职。“刚参加工作那会,我一个月的工资收入只有18元,今年我孙女刚参加工作,一个月的工资就有6000多元了。”卓嘎老阿妈笑着说,改革开放40年来,她享受到了一系列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收入提高了,衣、食、住、行等各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幸福指数节节攀升,随着国家多次提高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她如今每月能领到6000多元退休工资。“上世纪80年代那会儿,有个词儿叫‘万元户’,那可是拥有财富的代名词。现在,‘万元户’太普遍了,这已经是个历史名词了。”
“改革开放40年,是我市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的40年。40年间,城镇居民收入实现多次跨越,从收入增长进程看,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国家统计局拉萨调查队工作人员张亮介绍,总体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等各领域民生工作,城乡居民生活向全面小康社会更加扎实地迈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下转第二版)
第一阶段是收入实现了千元的突破阶段(1978-199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580元增加到1993年的2900元,增长5倍,年均增长11.3%;其中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首次突破千元,收入为1077元,增速达到了29.1%。
第二阶段是连续迈上万元阶段(1994-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4年的4014元增加至2012年的19545元,增长4.9倍,年均增长9.2个百分点,其中2006年人均收入首次突破万元,收入为10348元。
第三阶段是进入实现小康社会阶段(2013-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21427元增加到2017年的32408元,增长1.5倍,年均增长10.9%,2015年增速达到16.7%,是5年里增速最快。
收入结构
收入渠道不断拓宽不断优化
“以前,家里都是靠丈夫一个人的工资收入维持生活,现在我们将一套房子租了出去,一个月有2000多元的租金收入。我也做着小生意,每个月也有一笔稳定的收入。”50多岁的李女士介绍,近年来,工资收入已经不是她家的唯一收入。
李女士回忆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来临,拉萨逐渐兴起了小加工、小商店、小饭店等个体行业。看到这样的大好形势,没有固定工作的她也慢慢做起了服装生意,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这也大大改善了一家人的生活。
“现在孩子参加工作了,老公也退休了,我觉得我现在开店算是打发时间,图的是平稳、安逸和自由,旺季守店,淡季和家人出去旅游一下,这也是很舒心的生活!” 李女士说,虽然如今实体店生意不太好做,但她干这行十几年了,每天卖东西,已成了她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当年敢开店,也是改革开放给了我机遇和勇气。”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和调整,拓展了城镇居民的就业渠道,为城镇居民就业和增收创造了条件。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人们就业观念的转变、居民财产投资意识的增强,以及提高低收入家庭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标准,使城镇居民获得收入的渠道趋向多元化。其中,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第一来源,但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有所下降。40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我市各类经济体的数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不断增强,工资性收入不断增长,从而支撑着城镇居民收入不断增长。与此同时,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数据显示,1990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881元,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达98.3%;2017年增长至21263元,在总收入中的比重下降至65.6%。与此同时,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从1990年的11元增加到2017年的704元,27年里增长了64倍;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从1995年的26元增加到2017年的4409元,房屋出租成为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从1990年的22元增加到2017年的6032元,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
生活消费
向健康休闲高质量生活迈进
市民白玛很喜欢旅行,今年“十一”长假,他就带着父母自驾到藏东玩了几天。“小时候,出趟远门要到客运站坐班车,摇摇晃晃很久才能到,现在家里有了私家车,随时都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感受诗与远方。”白玛说,出门时,越来越便捷的移动互联网,带来了移动通信和移动支付的革命,从BB机到智能手机,从支付宝到微信支付,出门一部手机搞定,没有现金、信用卡一样购物消费。
“改革开放以来,拉萨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生存环境持续改善,生活水平由温饱迈入小康,正向富裕阶段迈进,消费标准由注重‘吃饱、穿暖、够用、能住’变为注重‘吃得好、穿得靓、用得方便、住的舒适、出行快速、玩的开心’,消费心态变为健康、讲究,消费需求从形式到内容都在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国家统计局拉萨调查队住户与农业调查科负责人达娃普尺说,2017年城镇居民生活人均消费支出为23756元,是2000年人均消费支出5554元的4.3倍,年均增长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