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离婚,民政局不能止于“没有为难人”
发布时间:2020-06-2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据银川晚报报道,银川市西夏区一对老年夫妻历时两年,才在当地民政局办成了离婚手续。老人的女儿称,卡壳的原因是母亲签字不合格。母亲是一位盲人,为此练了一年的字。西夏区民政局回应,他们并未为难当事人,不可能让老人跑了两年都办不了手续,也不会让老人练这么久字。民政局把能省的环节都省了,但本人签字或口述录像这些不能省的环节一步也省不了。协调录音录像设备也需要时间。(6月10日银川晚报)
盲人与正常人一样,应当依法享有婚嫁、离婚的权力。可是,一位老年夫妻离婚,因为女方是盲人,写字不合格,练了一年的字才完成离婚程序,让人心寒。遇到这样的事,我们每个人心中都会打个问号:这是不是民政局故意刁难想要离婚的盲人?
众所周知,有些地方的民政局拖延离婚是故意的,他们想让冲动的夫妻冷静下来,挽救本不该解体的婚姻。这样的“拖延”充满善意,应该给以赞赏。不过,新闻中提到的这件事,如果情况属实,真的算不上善意的拖延。
离婚夫妇的女儿说,她父母感情破裂,需要离婚,但因为她母亲是盲人,手部患疾病,无法写出合格的签名,导致离婚跑两年。这其中,有一年是为了练字签名。对此,西夏区民政局矢口否认,称他们没有为难当事人,反而考虑到当事人是盲人,还简化了程序,把该省的环节都省了,且提供了帮助。
这对老年夫妇因离婚跑了多少趟西夏区民政局?女方是否因签名练字一年?西夏区民政局和离婚夫妇的女儿各执一词,外人不好判断谁是谁非。不过,如果当事夫妇能顺利离婚,恐怕他们真的不愿费那么大的波折。
笔者以为,或许西夏区民政局和离婚夫妇的女儿讲述的都是实情,只不过,这其中出现了误会。比如,西夏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咨询时,强调了必须本人签字或者口述录像,而协调录音录像设备需要时间。如此一来,就给当事人造成了必须走“本人签名”这个途径,那么,老人家就老老实实的回家练字了。
若真的如此,西夏区民政局也就真的“没有为难当事人”。可是,申请离婚的是盲人,他们出行不便,申请离婚更不便。民政局在服务这类群体时,不能止于“没有为难”,而应提供更加贴心、更加周到的服务。很可惜,他们并没有做到,反而让盲人产生“必须本人签字”才能离婚的错觉。
盲人离婚说难也难,说易也易——如果非要他们签字,有多少盲人能做得到?不过,如果让他们用录音录像的形式表达离婚的意愿,则离婚轻松的多。智能手机早就普及,西夏区民政局还说,他们协调录音录像设备需要时间,这不是明显搪塞责任吗?
盲人离婚遇阻,西夏区这个不是孤例,其他地方的民政局也遇到过。像盲人、残疾人这类困难群体,民政局在办理结婚、离婚的手续时,应竭诚服务,多点温情,不能止于“没有为难人”。也希望各地民政部门都能引以为戒。(黄齐超)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盲人离婚,民政局不能止于“没有为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