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再被诉抄袭 生死捍卫作者起诉周梅森
发布时间:2018-06-0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5月30日晚,“《人民的名义》再被诉抄袭”话题高居微博热搜榜前茅。去年11月,因认为小说《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自己于2008年6月开始创作小说《生死捍卫》,作家李霞将《人民的名义》一书的作者周梅森和出版该书的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5月31日上午9时,西城法院对此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原告四川作家李霞到场,被告周梅森因身体不适并未出现。被告代理律师金杰就原告李霞的起诉做出答辩,认为两部作品在各方面均存在实质性区别,描写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不存在抄袭和剽窃的事实,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庭审尾声,原告方表示愿意和解。被告方代理律师金杰回应“和解是经过庭审和对比能够认定侵权,才有和解的可能。本案原被告双方意见差距很大,不具备和解的基础,无法和解”。原告坚持诉讼请求,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采访中,双方均表示,静待法院公平判决。被告方代理律师金杰(摄影:杨小嘉)原告:心血被剽窃很痛心周梅森撰写的小说《人民的名义》于2017年1月由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2017年3月,改编自周梅森同名小说的反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重磅推出,一时间好评如潮。然而,原告李霞认为,经对比分析,小说《人民的名义》在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关键情节、一般情节、语句表达等方面和她的小说《生死捍卫》相似,涉嫌抄袭、剽窃,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出版社停止对涉案图书的出版发行;周梅森和出版社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由周梅森和出版社共同赔偿100万;周梅森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据了解,自1988年起,李霞先后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工作,并于1992年至2013年在四川省广元市检察机关工作21年。期间,自己根据长期在检察机关的工作经历,于2008年6月开始创作小说《生死捍卫》,2010年5月完成创作。该小说于2010年9月至11月在《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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