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改“25条”提出让有贡献的科研人员在上海“名利双收”
发布时间:2019-03-2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图片说明:上海市副市长吴清
>>>滚动播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科创中心策源能力
东方网记者解敏、汪伟秋3月20日报道: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吴清介绍上海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
科改“25条”中指出,要充分激发和调动“人”的创造活力和动力。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没有人才优势就不可能有创新优势、科技优势、产业优势。一是实施知识价值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为了让真正有作为、有贡献的科研人员“名利双收”。明确提出,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正常增长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对竞争性科研项目,用于科研人员的劳务费用、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经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酬支出,均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对达到事业单位人数一定比例的高层次人才,单位可以自筹经费,自定薪酬,其超过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年薪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
同时,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上海科改“25条”强调:既要重视科学家和科技人员,又要重视企业家,还要重视大众创新创业人员;既要重视高层次创新人才,又要重视青年科技人才;既要重视海外人才的引进,也要重视本土创新人才的培育,实行本土培养人才与海外引进人才平等对待,不得设立歧视性指标与门槛。三是完善人才评价激励制度,上海科改“25条”树立正确的人才使用导向,按照谁用谁评价、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对主要从事各类创新活动的人才实行分类评价;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尊重认可团队成员的实际贡献。人才计划项目名称不作为人才称号,在各类评审评价中,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科改“25条”提出让有贡献的科研人员在上海“名利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