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出台相关免罚清单 “有温度的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03-1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中新网上海3月18日电 (记者 陈静)记者18日获悉,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
据此,市场主体发生符合规定情形的34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免予行政处罚,涉及市场监管(工商、质量技监、食品安全)、消防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
出台全国范围内省级跨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此前未有报道。出台《免罚清单》,是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努力为企业营造更优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相关企业将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上海市司法局在前期有关调研中发现,大部分轻微违法行为的主体都是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大都设立时间不长,合规意识和能力较弱,初次违法很多都是无心之失,一旦被罚难免会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不少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却“不会”,也“不敢”给予免罚处理。在缺乏明确的制度依据的情况下,一方面,执法人员在具体案件中会面临“怎样的情形才构成违法行为轻微”的困惑;另一方面,行政管理部门担忧“不予处罚”会被标签为“行政不作为”。
今年年初《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提出“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以致力真正解决这些现实问题。相关部门围绕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标准、范围等关键问题,反复研究论证、多次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形成了《免罚清单》,用清晰列明的免罚事项给执法人员以明确指引,从而提高执法效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据透露,《免罚清单》对34项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定。其中,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28项,涵盖工商、质量、食品安全等领域;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共6项,集中在消防领域。
据介绍,对于食品安全、消防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为,《免罚清单》充分体现审慎原则。对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4项免罚事项,《免罚清单》明确要求仅首次作出该违法行为、及时改正,而且未造成后果,方可不予处罚;涉及消防领域的所有免罚事项,《免罚清单》均要求情节轻微,当场整改或者当场恢复原状,而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其中5项免罚规定明确要求不适用于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行政执法的价值,绝非“为罚而罚”,而是要达到预防违法的实际效果。为此,《免罚清单》规定,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除责令改正外,执法部门还要及时开展教育工作,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提升行政相对人奉法守规意识,避免日后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甚至“积小错酿大祸”,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免罚清单》出台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和上海市司法局三家将共同推动,使免罚清单制度能够落实到位、有效执行,将来或根据情况适时推出2.0、3.0版清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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