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引资新“磁铁”!江苏代表热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发布时间:2019-03-1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荔枝新闻讯 家有梧桐树,自有凤来栖。江苏对外开放度高,一直是富有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热土。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今天在江苏代表团引起热议。
蓝绍敏代表说,外商投资法作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集成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领域的宝贵经验,回应了外商投资者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关切,对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扩大开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法律的形式加强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并与国际通行的投资管理规则相衔接,展现了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大国风范,彰显了营造公平透明投资环境的坚定决心,提振了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的长远信心,旗帜鲜明地向世界释放中国开放的红利。我们对改革开放的最大致敬,就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抓住法案颁布的历史性机遇,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全面集聚创新要素,积极扩大外商投资,跑出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加速度”。
韩立明代表说,外商投资法点亮了适应新时代对外开放新要求的“指路灯”,开出了保障外商安心投资的“定心丸”,按下了加快经济转型和深化改革的“快进键”,有利于营造更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更好激发企业活力、从根本上提振市场信心。建议一是明确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的范围内容,确保地方在外资立法和政策制定上既能放开、又不越权。二是在海关监管、外汇管制、立项审批等方面出台准入负面清单的配套细则,消除对外开放的“隐性门槛”。建议支持在泰州国家级医药高新区设立医药健康产业特殊经济功能区。
崔根良代表说,外商投资法的制定,呼应了外界对我国发展环境的关切,表明了中国政府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也为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营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一方面,政府要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下大力气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另一方面,我们民营企业也要持之以恒抓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和实力,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做到不受制于人。
孙飘扬代表说,推动我国生物医药行业发展需要引进知名跨国药企、研发技术服务公司,让更多全球优质的技术、信息、人才和资本进入中国,促进国内医药企业转型升级。建议法律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活动”的定义和范围,将“取得中国境内企业资产”列入外商投资范围,将法律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划定在营利性活动内;尽快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规章和细则,为外国投资者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和可预期的投资环境。
车捷代表说,草案针对现实中外商投资领域频繁出现、争议较多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更加完善了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要着力解决跨境商事纠纷处理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国家商事诊断解决机制,为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提供更加高效、便利、快捷、低成本的方案。
杜小刚代表说,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落实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将进一步提高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可预期性,为我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注入更强发展动力。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就是要推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强化对外商投资合法权限的法律保护,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吴惠芳代表说,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必将为我国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必将倒逼国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从追求产品竞争优势向追求企业竞争优势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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