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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多名代表呼吁给予上海“特殊立法权”

发布时间:2019-03-1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东方网记者张海盈、王永娟、刘轶琳3月9日报道:“是否能给予上海‘特殊立法权’,更好地推动自贸区新片区、长三角示范区等重大改革试点任务于法有据地开展实施。”今天上午,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的多名代表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都发出了这样的呼吁。

全国人大代表张本才(曹子琛 摄)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张本才在发言中表示,希望全国人大可以授权上海拥有特殊的地方立法权。张本才代表举例说,同为改革前沿阵地,深圳就拥有特殊的地方立法权,可以在不违背上位法原则精神的前提下,在地方立法上有所突破。张本才代表说,“上海自贸区新片区的建设尤其需要制度供给。”

“建议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和自贸区新片区赋予国家经济特区的立法权”,全国人大代表陈靖非常赞同这一观点,他的发言中也呼应了这一诉求。陈靖代表说,建议授予地方人大在自贸区新片区和一体化示范区,对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变通和补充,“这对上海推进这两项重大改革任务非常重要”。

全国人大代表陈靖(曹子琛 摄)

陈靖代表说,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特别是示范区建设会涉及到不同国家行政区域,法规和标准的审批、管理、执法都不尽相同。“去年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建立了立法协同,但不少问题不是省一级的人大和政府能否解决的”,陈靖代表建议,希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自贸区新片区等区域进行专门的区域立法,或授权相关省市人大政府立法、执法的权限。

全国人大代表邵志清(曹子琛 摄)

全国人大代表邵志清在发言中也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密切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加强立法资源整合,充分吸收地方创新经验,从法制角度保障中央交给地方的重大任务充分推进制度创新,“比如在打造新的经济功能区过程中,金融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就需要地方大胆探索”,邵志清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能够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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