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下线能赚131万?“宁普云商”涉嫌传销骗局
发布时间:2018-05-0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日有网友反馈资料如下:
宁普云商超级模式简单介绍:
终身只需消费498元购买等值产品一套;
奖项一:
二级分销:一级200元,二级40元;
奖项二:
同时赠送全网大公排点位一个,获得16层见点奖,
最高可获得131万收益;
金卡会员:3个推荐→拿11层30000元;
钻石会员:6个推荐→拿16层1310700元;
越努力越幸运:钻石会员额外奖励!
拿满13层见点奖:额外奖励1万;
拿满14层见点奖:额外奖励2万;
拿满15层见点奖:额外奖励5万;
拿满16层见点奖:额外奖励10万;
奖项三:领导奖
1、直推10人升经理,一次性奖励200元;
2、直推20人升董事,一次性奖励300元;
3、直推50人升股东,一次性奖励800元;
股东享受公司10%激励股中的5%股东分红;
奖励四:复购奖
提现40%进入复投账户,满498复投一个点位,无限卡位,无限收益;复购获得三代佣金;(复投10次为例)
1、一级80, 10*80=800元;
1、二级80, 100*80=8000元;
3、三级80, 1000*80=80000元;
奖励五:回本奖(完全0风险)
每天公司利润40%加权平分;(给予刚加入总收益不足500的会员)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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