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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海首批存量商办用地转租赁住宅获批

发布时间:2018-04-2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临房网讯:上海正在拓宽租赁住宅用地供应渠道。1月5日,澎湃新闻从上海市宝山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获悉,宝山区3幅存量商业办公项目经报请区政府集体决策,拟批准转型为租赁住宅。

宝山区规土局称,在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租赁住宅市场的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下,牵头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存量商业办公项目进行了梳理。

经综合评估,宝山区BSPO-1004单元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项目01-04地块和06-02地块、淞南镇N12-0102单元03-01地块、淞南社区N120402单元N3-03B地块等3个项目符合转型条件,经报请区政府集体决策,拟批准转型为租赁住宅。

此前的出让公告显示,其中,淞南镇N12-0102单元03-01地块原由阳明置地有限公司通过招标方式于2014年竞得,原为办公楼项目,占地面积67021.6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34043.20平方米。

宝山区淞南镇淞南社区N120402单元N3-03B地块于2015年成交,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恒一投资有限公司竞得。原规划为商业和办公楼,出让面积27202.8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7202.80平方米。

另有公开资料显示,宝山区BSPO-1004单元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项目01-04地块和06-02地块位于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周边。

根据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区规划土地局会同建设单位、评估单位、设计单位,于2017年10月份、11月份对3个项目开展了综合评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转型方案。

2017年12月初报请区政府集体决策,12月中旬将相关评估结果、区政府集体决策结果报市规土局进行备案。后续将进一步加快补充合同的签订和规划许可的调整。

去年9月,上海出台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新增用地建设之外,通过商办房屋按规定改建、引导产业园区建设、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等多种途径,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允许商办用房等按照规定改建用于住房租赁。对于区域商办闲置过大,职住不平衡的,在符合规划要求,保证使用安全、消防安全、配套完善的前提下,由区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探索实施并联审批,允许将商办用房等按照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转变成租赁住房之后,签订土地补充出让合同,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同时按照变更许可后的审批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及消防审核验收,可以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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