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扩大开放100条再现政策突破
发布时间:2018-08-0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作为改革先头兵的上海,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涉及诸多领域,再次将未来开放的程度和广度展现在世人面前
文 《法人》记者 肖岳
7月10日,在上海市进一步扩大开放推进大会上,为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海发布了《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行动方案》中,将五大领域作为重点,即以更大力度的开放合作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构筑更加开放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体系、打造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服务全国的进口枢纽口岸、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同时《行动方案》中还提出了100条开放举措,因此《方案》也被称为“上海扩大开放100条”。
其中,关于知产保护、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等重点内容更是受到了外界的格外关注。
变化的不只有数字
众所周知,上海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同时也是对外开放的先行军。因此,7月10日发布的《行动方案》并非偶然之举。
在《行动方案》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马春雷更是将此“上海进一步扩大开放行动方案100条”,与去年4月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进行了对比。去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分为三大部分,即进一步扩大开放、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共33条,因此也被称为“上海扩大开放若干意见33条”。
据马春雷在会上介绍,从2017年出了“33条”到2018年出了“100条”,在目前国际经济形势相对不确定的背景下,能够给企业特别是给外资企业一个相对确定的预期,形成一个政策相对可预期的未来,从而不断深化上海对外开放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
此外,两个政策内容上亦在不断地深化。“33条”是在国务院出台了扩大开放、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之后制定的政策意见,更加侧重在利用外资的政策完善上。本次扩大开放“100条”是全方位系统性开放的政策体系。既包括利用外资,也包括产业开放、知识产权保护、扩大进口、营商环境优化等相关的内容。
谈及《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有哪些新突破时,威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兆全向《法人》记者指出:首先是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力度大、范围广,新政在外资占股比例、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明显放开;其次是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新高度,明确提出了建立面向海外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出了新制度,接纳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最后则是确立了以国际优秀经济体为标杆,打造世界领先的营商环境。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纲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从整体上来看,《行动方案》聚焦了金融业开放合作、构筑更加开放的产业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打造进口促进新平台、创造一流营商环境五个方面,同时提出了100条重大举措,其中有国家统一政策,也有上海独有的改革举措。
“比如金融业开放方面,‘争取三年内取消外资人身险公司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境外企业和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市场’‘修改完善发行上市等规则’‘一网通办’‘自由贸易账户’等。”张建纲说道,这些新举措,也体现了上海对外开放先行先试的探索。
张建纲指出,“100条”任务分解非常具体,针对性强,便于操作与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上海扩大开放100条’突出在‘实’上。”中研普华研究员许俊龙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发布“100条”作为行动方案,同时在上海先行,无论是经济基础还是外界关注度等优势,都是最好的选择。
知产保护再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海扩大开放100条”中,第50条到第64条,都是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所展开的,同时《行动方案》提出,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强化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的协同保护,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提升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功能。
张建纲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是史无前例的,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一再强调中国政府会一视同仁地保护来自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当前,我国正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这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内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知识产权保护正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张建纲指出,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法院系统也不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年加大。侵权赔偿额度大幅提高,增强了对侵权行为的震慑力度。
近年来,先后设立了北京、上海、广州三个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在苏州、南京、武汉、成都等地设立了15个知识产权法庭。同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批复设立了多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起了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维权全流程保护机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基本覆盖全国,并且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重要一环予以推进。
此次《行动方案》对于知产保护的预期作用如何,张建纲指出,会起到更好的促进知产保护作用。为建设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在《行动方案》中,明确了15条具体措施,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性,包括“统一犯罪认定标准,加强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审判”,开展“清风”“龙腾”等专项行动等;二是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比如建设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基地,设立商标海外维权保护办公室等;三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功能,优化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功能,逐步推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体系,加强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窗口服务能力,建成中国(上海)自贸区版权服务中心等。
杨兆全则指出,近些年,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虽然整体而言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是很大,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进步是可圈可点的,比如设立专门知识产权法院或法庭,用专业审判力量,保障知识产权案件得到专业、快捷的司法处理;大额赔偿案件增多,让侵权人真正感觉到痛;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被判刑的案件也开始增多等,而这些也使得侵权人不敢侵权,促使社会逐步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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