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
发布时间:2021-12-1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55.优化公园绿地布局,扩大绿地面积,凸显主城区滨江滨湖绿化特色。提高绿化建设标准,建设长江、汉水和东西向山系为绿化十字轴;强化绿地布局的均衡性和系统性,相对集中大型绿地,配套完善各级公园体系,消除公共绿地服务盲区。
将六大生态绿楔向主城区内延伸,建设江岸西站、汉西、龙阳湖、白沙洲、南湖、东湖等6个大型公园、风景区和防护绿化聚集区,实现引楔入城。强化长江、汉水天然通风廊道的作用,结合道路系统建设,控制通往两江的垂直性通道。控制通往墨水湖、南湖,沙湖及汉口五湖公园周边的开放空间和低密度带。
五、旧城更新
56.旧城区是指1980年代前武汉三镇的城市建成区,主要位于二环路以内和堤角、
古田、关山、青山等地区,面积共177平方公里。其中滨江活动区的范围内主要是1950年代以前的建成区,面积28平方公里。
旧城更新以“保护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为目标,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改善旧城的公共服务和居住条件,开辟绿化空间,增加停车和道路设施,实施功能置换和环境整治,疏解人口密度,焕发旧城活力。
57.旧城更新坚持“成片规划、分类改造、渐次推进”的原则,明确划分保护性修建、整治性改造和成片拆除重建的区域,并相应采取不同的改造措施。危旧房改造最小开发单位应不少于2公顷,其中危房比例不低于40%。
对各级、各类保护区及历史保护建筑应采取保护性修建措施。按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相关规定,以维修改造或功能置换为主,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环境质量,实施保护性的修缮。
对大多数房屋状况良好,市政设施配套情况基本满足,且危旧房建筑密度较大、
环境质量较差的区域,应采取整治性改造措施。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化活动空间,
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排除危房,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对于危房比例超过50%,房屋破旧、环境质量差,且市政设施配套不足的区域,
成片拆除重建,进行规模化的集中成片更新和改造。
58.江汉关片、汉正街片、南岸咀片、首义片和归元寺片的旧城更新,应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保护性更新,鼓励发展适宜旧城传统空间肌理和尺度的文化、旅游职能。
永清片、积玉桥片和月亮湾片旧城更新必须确保大型区域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需要,并控制面江的开放空间和绿化走廊,确保滨江岸线的公共性,塑造滨江滨湖城市特色。
中央活动区的其他11个区片的更新,主要采取整治改造和成片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古田、青山、关山三大组团,要考虑传统工业文化的展现和延续,优先确定需要保护街区和厂区,进行保护性修建。
六、主城区建设强度控制
59.规划对主城区的开发建设强度实施分区控制。
中央活动区内的王家墩、武广、江汉路、积玉桥、月亮湾、洪山等区片及四新、
杨春湖、鲁巷等3个城市副中心为高强度控制区,宜集中建设高层建筑群和标志性超高层建筑,建筑密度30%一50%,综合容积率2.5—4.0,绿地率25%以上。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