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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1977年以来的N次高考改革

发布时间:2021-11-2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2015年是新高考[微博]改革方案实施的元年,在很多媒体的报道中,这一方案被誉为“最彻底、最全面”的一次考试科目和录取方式改革。

  其实1977年恢复高考至今的38年间,这项世界规模最大的考试在很多方面都实行了改革,科目设置、考试内容、次数、招生体制和方式、技术环节———细数起来至少30余次,几乎每一年度的高考相关规定和制度,都与上一年度有所差异。

  这些改革,有些经受住了考验,至今仍在实行,如“3+X”及自主招生。有的则销声匿迹,如“文6理7”及曾风行一时的高中会考制度。

  新文化记者对大大小小的高考改革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发现,针对考试技术和细节方面的改革,如时间调整、网上录取、网上阅卷等,比较容易获得成功,并获得肯定。但一旦涉及到高考次数、科目、内容及招生等政策性的变革,往往就要历经反复。

  恢复高考载入教育史的1977年

  1977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的头版头条刊发了新华社稿件《高等学校招生进行重大改革》,其中提出当年高考招生范围为“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要求是“年龄20岁左右,不超过25周岁……对于实践经验比较丰富并钻研有成绩或确有专长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0岁,婚否不限。”这则消息让密切关注高考的人们雀跃不已。

  其实在此之前,恢复高考的消息就已经传出。

  当年5月24日,邓小平发表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讲话,很多人将这次讲话看成对于恢复高考的暗示。8月8日,邓小平在科教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确定恢复高考。

  检索教育部网站上的教育50年大事记,恢复高考前后很多时间节点可以记入新中国教育史——

  6月29日至7月15日,第一次高校招生座谈会在太原举行,讨论参加高考的学生资格。

  8月4日,教育部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报告》。

  8月13日至9月25日,第二次高校招生座谈会举行,确定高考招生办法。

  10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了招生工作的文件。

  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从此恢复了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制度(简称“高考”)。

  1977年的冬天,中断了11年的高考重启。从11月28日到12月25日,这次高考的时间跨度长达一个月。

  教育部网站数据显示,当年报考人数570万人,最终录取27万人,录取率为5%。

  之后高考录取率开始上扬,1985年达到35%后开始小幅回落,1991年降至21%后开始继续增加,于1996年达到40%,接下来的1997年和1998年小幅下降,至1999年一下跃至56%。从1999年开始,高考的录取率始终在56%以上,在2012年和2013年录取率为75%。

  伴随着录取率的变化,高考逐渐成为我们身边的热点话题,每一次与高考有关的改革都牵动着千千万万人的心。

  科目改革“文6理7”到“3+X”

  历年中,针对高考科目的改革次数最多。

  1977年,分为文史和理工两类,文科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史地(历史和地理),理科科目是政治、语文、数学、理化(物理和化学),报考外语专业的要加试外语。

  1981年,高考科目变为文科6门(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外语),理科7门(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

  1991年,湖南、海南、云南三省,在高中会考的基础上进行了高考改革实验,将原本的文科6门、理科7门改为“四组四门”:第一组是语文、政治、历史、外语,第二组是语文、数学、物理、外语,第三组是数学、化学、生物、外语,第四组是语文、数学、地理、外语。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参加有关科目的四门考试,但不得兼报两组。史称“三南方案”,但因过于强调学生个性,而且录取太过复杂,仅实施了一年。

  1994年,原国家教委(1985年6月设立,1998年3月更名为教育部)在高中会考基础上,又推出了“高考3+2”科目改革,即文科“语数外+历史、政治”,理科“语数外+物理、化学”。

  1997年,原国家教委决定,高考科目组开始试行“3+X”方案,并于1999年在广东率先试行。所谓“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X”指由高校根据本校层次、特点的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个科目或综合科目中自行确定一门或几门考试科目。

  2000年,吉林、山西、江苏、浙江四省也开始施行“3+X”方案。2001年这一方案扩展到18个省、市、自治区。2002年,全国全面实行。

  在改革之初,“X”有多种选择,但在实施过程中,大多数省份选择了“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模式。

  2004年,山东、宁夏、广东、海南4省区作为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批实验区进入实验,其后在多个省、市、自治区实行,包括吉林。

  著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微博]副院长熊丙奇[微博]在接受新文化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文6理7”到“3+X”,都是考试科目上的调整,能够看出教育部门有两个基本想法,一个是通过调整来减轻学生的负担,一个是通过改革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高校的录取还是以考生分数高低为依据。这种量化的、机械的考核方式,第一不能达到减轻学生负担的目的,第二发挥不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实际上(科目改革)能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

  招生改革 从“定向”到“并轨”

  高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考试,二录取。38年来,高考招生制度也经历多次改变,从最初的定向招生到“双轨制”,再到最终取消自费生,实行“并轨”。

  1983年开始,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规定在中心部分或国防科工委体系所属的某些院校,按必定份额实施面向农村或农场、草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职业定向招生。

  1985年,原国家教委规定,高校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量国家计划外自费生,与国家计划招生并行,即称“双轨制”。

  1987年的7月12日和8月12日,《人民日报》对上海高校招收自费生进行报道。7月12日的标题为《上海高等学校收费走读生教学情况的调查———高等教育改革的一种尝试》,其中总结改革经验时,将“实现办学经费来源的多样化”列入其中。一个月后的报道标题是《上海高校招生新热门 三千青年报考自费生》,“报考自费生的人,年龄可以放宽到30岁,但均须参加统一高考。”自费走读,不包分配,原则上要缴纳国家规定培养经费的三分之二以上。

  “双轨制”首先被人们质疑公平性,因分数相差很大,很多人认为就是在“花钱买分”。

  1994年,37所重点院校成为招生收费并轨制的试点,“学生上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用、毕业生多数人自主择业”的机制开始建立。

  1996年,高校试行招生“并轨”,取消招收自费生,“自费生”逐渐成为一个历史名词,同时高校的学费开始增加。

  2000年,师范类院校和专业也开始收费,招生并轨改革彻底完成。

  2007年,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重返校园。

  从“保送生”到“自主招生”

  除了招生制度的改革,招生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是对全国“统考统招”制度的改革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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