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有了考评标准
发布时间:2021-08-1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本报讯(王慧记者谈思宏)记者从8月6日召开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市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并将垃圾分类纳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体系。按照《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实行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机制、宣传教育、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建设、公共机构、信息报送等。
根据《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的工作目标,2021年九江市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柴桑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力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5%以上,九江市完全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95%以上;县(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继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实施范围,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省生态文明示范县、有条件的县(市、区)基本建成1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瑞昌市、柴桑区作为省级试点县(市、区),率先在乡镇地区实现镇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力争50%的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
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开展强化塑料制品源头治理、加强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加强督导员队伍建设、优化分类投放收集点、推行定时定点投放、规范分类运输体系、规划建设分拣中心、培育重点回收企业、加强餐厨垃圾管理、探索深化农村垃圾分类等11项工作。同时,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管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强化宣传发动。
各级垃圾分类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评,及时掌握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各级机关事务局对机关单位、教育局对学校、卫健委对医院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评,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度考核方案规定: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垃分办)负责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的组织实施。检查采取书面检查和现场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检查,由各县(市、区)按规定时间将有关书面、图片或影像资料汇总后,统一报市垃分办。现场检查,由市垃分办统一组织安排,采取明察暗访或第三方检查的方式,于12月底前进行。考核结果采取计分制,满分100分,增设加减分项,各10分。被主流媒体曝光并被查实的,或被省(市)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减2分,最高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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