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上半年甘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21-08-0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全省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上半年甘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分析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曹立萍 张燕茹
7月21日,甘肃省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49元,同比增长10.2%;两年平均增长7.5%,比一季度提高1.0个百分点。
如何评价上半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哪些因素带动了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在7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新闻发言人彭国强进行了分析。
彭国强分析,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2%,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两年平均增长7.5%,较一季度加快1个百分点,全省居民收入延续一季度以来恢复性增长态势,稳定增长。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42元,同比增长8.2%,两年平均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11元,同比增长13.3%,两年平均增长9.5%。从收入来源看,甘肃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同比分别增长9.4%、12.3%、12.4%和9.9%。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为3.42,比去年同期缩小0.16。
从城镇居民收入来源来看,今年以来,全省坚持就业优先政策,突出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新增就业进度稳定,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成效显著。同时,部分企业工资标准上调,各地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性增资机制,多举措拉动了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512元,同比增长7.6%,两年平均增长6.2%,占可支配收入的67.2%,比重最大。
同时,今年以来,全省上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惠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力促进了经济较快恢复发展,带动经营收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414元,同比增长11.5%,两年平均增长2.5%。
此外,随着全省持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再加上房屋租赁市场的逐步回温,带动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359元,同比增长11.3%,两年平均增长3.5%。
转移收入是拉动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随着全省上下继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完善社保制度,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社会救济、临时救助,完成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促进转移性收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857元,同比增长7.4%,两年平均增长6.8%。
甘肃省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和两年平均增速分别快于城镇居民5.1和3.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为3.42,比上年同期缩小0.16,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
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来看,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最快,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14.4%,两年平均增长12.4%。上半年,全省继续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拓宽务工就业渠道,健全返乡创业服务制度,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加大项目投资拉动本地就业,有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上半年,全省全面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强化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持续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同时,粮食价格上涨,拉动农民种粮收入增加,畜牧业生产持续向好,确保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720元,同比增长12.9%,两年平均增长8.0%,占可支配收入的34.3%,比重最大。
此外,全省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合作社,合作社联农户建基地”的发展路子,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带动财产性收入增长。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92元,同比增长13.4%,占可支配收入的1.8%,比重较小,也是农村居民收入的短板。
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全省各地继续加大基本民生兜底力度,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医疗报销力度,实现参保和代缴全覆盖。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564元,同比增长12.8%,两年平均增长9.8%,比一季度提高0.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