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回应郑爽涉嫌偷逃税 新华网三句话评论
发布时间:2021-07-1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上海市税务机关4月初依法受理了群众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其间已要求上海等相关税务机关对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涉嫌偷逃税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对恶意偷逃税行为,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税法尊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切实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此前,新华网三句话评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
1. 偶像不仅要五官正,更需要三观正,违法乱纪也配做榜样?
2. 有前车之鉴,仍重蹈覆辙,贵圈怎么了?
3. 好家伙,1.6亿!一个敢要,一个敢给,该挨板子的时候也手拉手吗?
延伸阅读 谁给了郑爽1.6亿?
怎么值这么多钱 天价片酬和阴阳合同事件引爆舆论三天之后,郑爽29日日终于发文回应:“税务部门已经在核实我的合约、个人税务、一切有关经济合同,我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结果会公布于众,感谢大家关注。”
与现在看似冷静的回应相对应,4月26日,郑爽前经纪人张恒在微博上放出的一系列关于1.6亿天价片酬的聊天语音和截图,直接惊掉了网友下巴。
曝光信息
张恒曝出的录音并不长,只有五分钟左右,但信息密度却很大。
首先最引人注目的,是超高的片酬:据录音和截图披露,郑爽此前拍摄电视剧《倩女幽魂》(如今已更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至今尚未播出)的片酬高达1.6亿元,拍摄时间共77天,相当于每日收入208万元。
这个惊人价格的达成,还是经过了一番博弈:片方原定给郑爽的片酬为1.5亿元,郑爽对此并不满意,希望提高到1.8亿元,最终在父母“差不多得了”的劝说下,勉强接受了1.6亿元的报价。
与此同时,为了回避“限薪令”政策,郑爽方一共准备了4个合同,其中“阳合同”显示郑爽的片酬为4800万元,剩下的1.12亿元则以增资的方式进入“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视频中一份股权代持协议显示,郑爽之母刘艳为该公司实际出资人,即隐身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权,股份由名义出资人张丽敏代持。
披露信息中还显示,在2019年8月1号,影视公司向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转完最后一笔增资资金后,这些钱分别在8月6号和7号,以“借款”名义转到了公司股东林慧艳账户中,此后资金流向不明。
不过,就在之前引起舆论风暴的“代孕弃养”发生后不久,今年3月,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就发生了全面的变更,股东、法人、监事几乎全部进行了一番大换血,代持股东张丽敏退出。
聊天中,郑爽母亲还数度提醒张恒,提到片酬数字时不要用语音或者打字,最好用其它隐晦说法来代替,原因是“不安全”。
曝光发生后,几乎在各个社交网络上,“日薪208万”均冲上了热搜。“爽”也随之成为最新的货币计量单位。
网友甚至以此来衡量互联网大厂的年收入:以208万元日薪计算,郑爽的年薪约为6.4亿元,则“一爽”为6.4亿元,阿里的年收入约为“220爽”,腾讯为191爽,京东约77爽……芒果超媒约为3爽。
“已知1爽=6.4亿,爽子每天208万,一爽取劳逸结合后的年收入。那么假如爽子一天工作8小时,那么你月薪5000工作一年=爽子工作14分钟;月薪6000工作一年=爽子工作17分钟;月薪8000工作一年=爽子工作22分钟……年薪百万≈爽子工作半天。”有网友如此调侃道。
还有不那么好笑的对比。有网友指出,2020年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一个常住人口接近70万的县,前三个季度收入是1.6亿,刚好是郑爽77天的收入。
网友们纷纷调侃:早知道明星收入高,但没想到这么高。再对比自己在996下熬出的一点可怜薪水,着实不免泛起一丝心酸。
震惊之余,人们不禁迷惑,影视行业不是限薪了么?怎么还能有这么高的片酬?
“限薪令”之后
早在2017年,为了对应烂片频出、明星收入畸高,乃至电视台和平台采购部门爆出多起贪腐案的影视娱乐生态,当年9月,中广联电视制片委、中广联演员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网络视听节目协会等行业组织联合发表“限酬”意见,提出演员总片酬不超过剧目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曝光后,2018年6月,中宣部、文化部和旅游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电影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都需落实“限酬”。8月,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大视频网站、六大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在遵守《通知》规定片酬比例的同时,规定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
限薪令发布后,遵守者有之,想办法逃避者也为数不少。
2019年,某片方爆出,演员杨烁因不满意曾经谈好的8750万的片酬因限薪令降低而选择拒演,并最终使得该项目停机的消息,虽然随后杨烁方否认,但也让演员天价片酬再次成为了当时的热门话题。
同时,也不乏部分艺人身体力行支持限薪令的案例,王菲在拍综艺节目《幻乐之城》时退还了超额的9000万元薪酬,赵薇、舒淇录完《中餐厅》也退还了超额的4000万元。
一次采访中,影评人谭飞表示,在限薪令后,看上去演员的片酬似乎有所下降,但这是一种错觉。虽然演员在自己的岗位上降低了工资,但他会要求自己兼任不止一份工作,并把其他岗位的工资拿走,用弥补减少的电影薪酬。当然,从相关采访上下文中可以看出,演员并不一定真的做了这些多出来的工作。
有网友找到了一部于2018年上映的40集电视剧《我的保姆手册》,这部豆瓣3.4分的电视剧女主演正是郑爽,巧合的是,该剧的艺术总监,也是她。
显然郑爽是清楚限薪令之后的游戏规则的,但在《倩女幽魂》立项的2019年,郑爽还能拿到单部1.6亿的片酬,无疑说明政策在执行层面出了问题。
当郑爽1.6亿片酬的消息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时,依然不乏粉丝表示:“我们家爱豆值这个钱。”
但当“值这个钱”的爱豆们拿走了巨额片酬后,那部戏会变成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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