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布会丨浙江优先保障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疫苗接种
发布时间:2021-05-0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4月27日下午3时,浙江省举行第七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
4月26日,浙江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由埃及输入),已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截至4月26日24时,浙江省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9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3例,均由境外输入。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就近期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作通报。
一、以数字化改革赋能疫情常态化精密智控。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省充分借助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优势,率先开展“大数据分析+网格化管理”,建立“一库一图一码一指数”精密智控机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阶段,我们仍应秉持第一个“吃螃蟹”的探索精神,继续以数字赋能深化整体智治。为此,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本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以数字化改革赋能常态化精密智控的通知》,按照省委推进数字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以更高要求运用数字化思维方式和技术手段,推动“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体系螺旋式上升。
坚持“疫情图”分区分级防控理念,鼓励各地、各部门根据每个阶段防疫实际情况,因时因地按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管控单元,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简单化搞“一刀切”。建设精密智控疫情指挥调度系统,完善重点人员管控库,进一步梳理业务逻辑,健全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人员信息归集和数据挖掘机制,实现与核酸检测等数据库互通比对,助力点穴式管控。迭代推出精密智控指数8.0版,设置“数字赋能防疫”指标,与“境内人员管控”“入境人员管控”“物品风险管控”形成四模块组合,进一步以数字化提升全省疫情防控科学化、精准化和协同化水平。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在完善“浙里办”防疫专区的同时,着眼加强政民互动、提升疫情防控服务效能,我省发挥微信等公众平台信息传播的优势,依托“浙里督”小程序打造“防疫百事通”,切实强化政策梳理、防疫便民、诉求回应、督查整改、效果评价等全链条良性联动和闭环管理。“浙里督·防疫百事通”将发布经梳理后的防疫措施指南,接受公众投诉,并曝光突出问题;通过资源整合,可在微信端展示“健康码”,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发热门诊、综合服务点等机构查询、导航、咨询和预约,也可提供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等相关服务。
二、调整完善“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需要,我省动态完善“健康码”赋码规则: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包括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以及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等赋红码;对自述有发热、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正在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的人员等赋黄码;对赋红码、黄码以外的人员赋绿码。
根据涉疫风险的具体情况,按照禁止、限制、正常流动的分类要求,对不同赋码人员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除对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外,对其他红码人员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出行应“点对点”运送,全程严格封闭管理;黄码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外出,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展、旅游、聚餐、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车站、机场、港口客运站、轮渡和码头等场所,不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不进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室内场馆,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网吧、浴室等密闭场所,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特定机构,非本人就诊需要不进入医疗机构;绿码人员一般可自由出入公共场所,对其正常流动不作疫情防控措施限制。
进一步落实“健康码”全国互通互认。除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等所涉重点人群须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外,境内人员凭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无异常”信息或其他省(区、市)“健康码”绿码畅行,无需另行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老年人、儿童以及视力听力残障等群体,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码”服务引导,完善家人代办和工作人员代查机制;确实未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单独出行时,允许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7日内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方式通行。鉴于国内疫情总体平稳,全省除长途客运站、港口客运站、出入境口岸和医疗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外,在低风险地区一般无需查验“健康码”。
三、统筹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关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本月对重点省份疫苗接种原则、策略和任务作了调整,将优先保障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疫苗接种。我省在前阶段紧急接种的基础上,进一步以冷链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高等院校学生及教职工、大中型企业和保障社会运行的交通、物流、福利机构等相关人员为重点对象,做到应接尽接。同时,确定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台州市为重点城市,要求按照“一城一策”实行项目化管理,全面细化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加快建设群体免疫屏障。
对港澳台同胞能否在我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问题,不少人比较担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在浙江省范围内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同胞,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内地(大陆)医保参保凭证,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浙江省各类学校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师生接种疫苗政策,与内地(大陆)师生一视同仁。无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可向居住地县级以上台办提出申请,将组织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统一接种。对澳港台同胞的疫苗接种工作,与我省居民统筹考虑,不单独设立定点接种医疗机构;相关服务保障、异常反应救治和补偿政策等与我省居民保持一致、同等对待。
考虑到疫苗供需衔接等实际情况,各地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按接种对象岗位、年龄、人群等因素区分轻重缓急,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调整后的方案,4月底前将主要保障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人员第一剂次疫苗接种。3月29日至4月26日,全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983.79万剂次,已完成国家新下达的重点省份到4月底接种任务的81.04%。全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526.75万剂次,其中第一剂1286.91万剂次。为进一步保障疫苗接种安全,我省率先上线“浙苗链”系统,打通包括新冠病毒疫苗在内的疫苗生产、储配、接种等各环节信息,构建疫苗全生命周期追溯平台,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接种、安全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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