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1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公务员。
更多北京公务员考试资讯: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根据意见精神,今年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本区户籍的人员招考。
5、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8、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0、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
11、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4日至1998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12、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17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6年11月14日前取得。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名时间从2016年11月14日9:00开始,至2016年11月17日17:00结束。
2.报名方式是什么?
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第二,“报考人员注册”。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遇有问题及时咨询。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2日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6年11月19日9:00至2016年11月22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第六,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16年12月6日9:00至2016年12月9日17:00期间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七,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第八,查询成绩。2017年1月中旬,考生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第九,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调剂、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调剂、面试、体检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2016年11月17日17: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2种情形。
4.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五、关于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7年1月中旬,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市级机关职位和区级机关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六、关于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选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
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包含选调生职位),须调剂补充人选。
资格复审和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考生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各招录机关网站查询。
5.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可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科目考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将于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9日进行。
考生可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七、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