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披露
发布时间:2021-04-1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警虎”龚道安未来将在河北受审。
观海解局3月29日从最高检获悉,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龚道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指定管辖,交由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公安系统落马的第三名警虎
龚道安,男,汉族,1964年11月生,今年57岁,湖南澧县人,中共党员,1981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高级工程师。
公开资料显示,龚道安曾在湖北工作,曾任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行动技术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经侦总队总队长,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
在担任咸宁市公安局长时,2009年6月,湖北咸宁警方破获了一起涉案赌资约500亿元、涉赌人员数万人的赌博案。在接受采访时,龚道安说,“可以这样说,他们就是一群吸附在改革开放成果上的吸血鬼!”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之后龚道安仕途迎来转折点,于2010年11月直升入京出任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两年后又任局长。
2017年6月,龚道安空降上海,担任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20年8月,龚道安任上被查。他是十九大以来,上海落马的首位省部级官员,也是2020年公安系统落马的第三名警虎,在他之前,孙力军、邓恢林先后被查。
邓恢林和龚道安都将在河北受审
孙力军曾任公安部副部长,2020年4月被查;邓恢林落马的时间是在2020年6月,他落马时是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值得注意的是,龚道安和邓恢林,都在湖北政法系统工作过,其中邓恢林担任过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等。2015年6月,邓恢林上调中央政法部门。
2017年,龚道安和邓恢林先后空降地方,分别出任了沪渝两市公安局长。
龚道安和邓恢林的第一个问题,都是“在党内搞团团伙伙”。
就在2021年2月,最高检发布消息称,邓恢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也就是说,未来,邓恢林也将在河北受审。
一路敛财到部级岗位
根据检方披露的消息,龚道安和邓恢林敛财首站,都是在湖北。邓恢林敛财首站是“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龚道安则是“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据检方指控:
邓恢林利用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办理特殊号段车牌、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龚道安利用担任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副局长、局长,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中国新闻周刊 廉政瞭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