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厢货中2份印度产冷链食品外包装阳性
发布时间:2021-01-0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沈阳发现一厢式货车中2份印度产冷链食品外包装阳性
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报道 2020年12月19日,沈阳市疾控中心在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监测过程中,发现一辆厢式货车中(尚未掏箱入库)的2份印度产卡氏叫姑鱼外包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区两级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对接触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测和集中医学观察,实施闭环管理。对相关场所外环境、车辆进行全面管控和消毒,对涉及车辆及货物全部封存,开展溯源工作,涉及其他省市的相关信息已横传,有关货物均未流入市场。所有接触人员及外环境样品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沈阳市疾控中心提醒:密切留意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测信息和有关防控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如何选购食用冷链食品?
1.选购冷链食品时应正确佩戴口罩,避免徒手接触食品表面,使用一次性手套挑选冷冻冰鲜食品。
2.不要采购不明来源的冷链食品。
3.清洗加工冷冻食品时,做到生熟分开和烧熟煮透。
相关举措
沈发布通告关于进口冷链食品
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报道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从2020年12月21日起,对全市存储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库专区管理。
对存储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库实行条件认定和定点管理。由区、县(市)政府按照统一标准认定具备进口冷链食品存储条件的冷库,并建立存储进口冷链食品的定点冷库目录。
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专库存储、专区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的存储、装卸、搬运要与其他货物完全隔离。
未经认定进入目录的冷库,不得承接进口冷链食品存储、装卸、搬运业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出租出借自建冷库设施用于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储进口冷链食品。
进口冷链食品进入专库存储时,须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并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录入辽宁省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系统,否则不得入库存储。
进口冷链食品出库须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及食品溯源信息,证明不全及未录入溯源系统的不得出库。
严禁运输车辆倒箱过车运输无外包装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中不得混装其他货物;运输企业及人员在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包装直接接触产品。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须索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并将信息录入辽宁省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系统。无相关证明或无溯源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加工和销售。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对相关进口冷链食品和冷库予以查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疾控提醒
非必要勿去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地区
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报道 据北京卫健委消息,12月18日北京市新增2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关联病例。北京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通报称,12月19日起,将朝阳区汉庭酒店大山子店(包括底商)划为中风险地区。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市民:近期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地区。
2020年12月12日后到过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地区,特别是曾到过朝阳区汉庭酒店大山子店附近地区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同时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便于及时排查。防控措施将根据辽宁省要求实时调整。
即日起,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地区来(返)沈人员应持有抵沈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后要主动向社区报告。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期间实施单独居家隔离,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沈阳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发生地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及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现居住沈阳市且与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者,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及辖区疾控中心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责任编辑:冯庆洋)
相关报道
>>返回频道首页 返回本网站首页
东北新闻网
微信订阅号 东北新闻网
手机版 东北新闻网
法人微博 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沈阳一厢货中2份印度产冷链食品外包装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