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企业平均利润60年增长18倍
发布时间:2020-12-2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新中国成立后,从1949年到2008年,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我国商贸流通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从流通主体、流通渠道、流通方式、经营业态,直至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取得了巨大发展。60年来,我国商贸流通始终坚持为人民生产生活服务,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商业规模的扩大、企业效益的显著提高、经营主体和业态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促进了商品流通市场的健全和完善,开辟了更多的就业渠道,有力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 商业快速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增强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是建国初期的600余倍
建国60年来,我国市场日益繁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快速增长。2008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万亿元,达到108487.7亿元,1950年至1978年增长了8.6倍,1978年至2008年增长了68.6倍,建国60年间共增长了667倍。
1978年以后随着传统分配模式的打破和消费领域的拓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步入高速增长通道,1978年至2008年年均增速达到15.2%,大大高于改革开放前(1950年—1978年)的年均增速8.4%,特别是进入2000年以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相比之前波动较小,呈逐年稳步增长态势。
从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来看,2008年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8169元,相比1978年增长了49.5倍,相比1950年增长了276.9倍。
(二)最终消费支出的贡献率比改革开放初期上升了6.3个百分点
1978年以来,商贸流通业在我国经济中的贡献作用有了质的发展,所创造的增加值不断提高,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7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为40.6%,首次超过投资和出口,拉动GDP增长达5.3个百分点;2008年最终消费支出贡献率从1978年的39.4%上升到45.7%,上升了6.3个百分点;全国批发零售业增加值为23100.7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94.3倍,年均增长速度为16.4%,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上升为7.7%,相比1978年的6.6%,提高了1.1个百分点。
(三)商业企业的平均利润比1950年增长18倍
一方面,我国流通渠道流通企业群体规模迅速扩大,特别是一些大型商业企业规模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现代信息管理技术的应用水平提高,软硬件基础建设加强,提升了企业效率,降低了流通成本,给商业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契机和环境。建国60年来,我国流通业企业效益显著提高。2007年全国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餐饮业商品销售利润为1825.1亿元, 平均每户利润额为7607.7元,分别是1950年全国批发零售业和餐饮业商品销售利润的91倍和18倍。
随着流通业自身的飞速发展和效益的显著提高,对我国财政税收的支撑作用也不断加强。2007年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缴纳97.8亿元,是1950年全国批发零售业和餐饮业商品销售税金的14.1倍,平均每户缴纳税款461.8元,是1950年的2.7倍。
(四)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从业人员比1950年增长了6.6倍
同时,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日益成为吸纳社会劳动力的重要领域,成为解决城镇失业下岗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为缓解我国就业压力做出了重要贡献,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从业人员从1950年的825.5万人增长到了2007年的6265.6万人,增长了6.6倍,相比1978年的1140万人增长了3.4倍;且1978年以来,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就业人数占第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也有所上升,由1978年的23.3%提高到2007年的25.1%。
二、 行业规模迅猛增长,各行业协调发展
(一)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户数比1950年增长5倍
新中国成立以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流通服务行业齐头并进,协调发展。据统计,2008年底,我国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包括个体户)为2399万户,是1950年482.2万户的5倍。分行业来看,2008年,批发零售业为2118万户,是1950年407.2万户的5.2倍,住宿和餐饮业为281万户,是1950年75万户的3.7倍。
(二)改革开放后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零售额的平均增速分别达到15%和20.7%
随着户数的增加,零售额也大幅增长。2008年批发零售业零售额为91198.5亿元,是1978年的66.9 倍,年均增长15.0%,高于1952年-1978年的年均增速7.6个百分点;餐饮业零售额为15403.9亿元,是1978年的281.1倍,年均增长20.7%,高于1952年-1978年年均增速15.3个百分点[7]。
三、 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格局更加合理
(一)国有和集体经济所占比重下降
改革开放前,中国以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为主,很长一段时间内,国有和集体经济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绝对的主导地位,其中1959年至196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国有和集体经济成分合计所占比重均在90%以上,个体经济所占比重不足3%。197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为54.6%,集体经济为43.3%,二者合计占97.9%,而个体经济只占0.1%。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市场经营主体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国有和集体经济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78年的97.9%下降到1998年的32.5%,下降了65.4个百分点。
(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1978年前,全民所有制占据全国经济的主要地位,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几乎为零。改革开放为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经济纷纷进入商贸流通领域,并逐步成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形成了多元化发展格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2399.3万个企业中,个体所占比重高达84.8%,私营占10.3%,内资占4.7%,外资占0.3%。
四、城市取代农村成为商业主导,城乡人均消费差距缩小
(一)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所占比重高于农村35.8个百分点
建国后,我国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50年,我国城市人口数量仅为0.62亿,而到了2008年,已经达到了6.07亿,增长了8倍多。城市人口所占比重也由1950年的11.2%提升到2008年的45.7%。人口的大规模增长,加上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以及购物环境优势和便利的交通,直接带动了城市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城市集聚作用明显,日益成为我国消费品市场的主导和支柱。
1950年,我国城市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所占比重仅为38.4%,2008年我国城市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经达到73734.9亿元,是1950年的1182倍,年均增长速度为12.97%,远大于农村的348倍和10.61%的年均增速,所占比重相比1950年也提升了29.5个百分点,高达67.9%[9]。
(二)城乡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差距缩小至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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