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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4日至6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4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主要存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不实、服务高质发展水平不高、意识形态工作把控不严、四风问题迁延不绝、担当负责精神不够、行政执法不够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工程领域风险较大、党组统揽全局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监督执纪不主动和风险防控不严格”14项42个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于7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精神,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设立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筹划、方案制订、计划拟订、工作推进、监督检查和整改评价。按照“一事一策立项,一事一案归档,具体问题整改定人、定责、定标”的工作思路,党组成员带头,各级党组织书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主动包干、主动整改。采取一个计划统筹工作,四级联动推进党组总揽、分管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压力传导、无缝衔接,“三项清单”明确问题、任务、责任,对表整改,以“群众满意、党组满意、上级满意”为整改统一标准的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制度机制,全面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精细化城管’不见落笔”问题的整改
收集整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汇编成册,印发全局。 2020年10月12日至27日,研究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精细化治理”课题组,正在开展城市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的调研、梳理、汇总。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期间,严格贯彻市委“全国文明城市,是为高质发展而创、为城市进步而创、为人民幸福而创”的精神,印发执行了“清靓城市2020”、户外广告、“小广告”、农贸市场周边、公共厕所、市容环卫责任制6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党组成员包片督查方案,着眼问题牵引、聚焦结果导向,抓紧任务推进、抓细标准执行、抓实工作落地,实现城管创建工作“阵地”一个不丢、任务一项不落、标准一点不降。初步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于10月28日上报市发改委争取2021年立项;进一步加强现有平台应用,案件审理、智慧环卫监管和垃圾分类等相关单位已进驻案件处理中心(智慧执法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终端运行经费,已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完成274台渣土运输车北斗系统安装,接入生活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厂共49路视频。
2.关于“城管体制改革推进滞后”问题的整改
2020年9月7日,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调研工作的通知》;2020年9月9日至16日赴各县区,对各单位“强区放权、强镇惠民”赋权落实情况,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模式,城市管理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市、区、乡镇、街道城市管理职责分工等内容开展调研,全面调查掌握梳理了被赋权单位权力承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城管行政执法体制方案审批,根据审批的方案抓好具体工作推进,按照相关要求的时限严格落实。
3.关于“环保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
钓鱼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雨水防渗、地表水导流、渗沥液导排、覆盖绿化工程,以及在透水坝体下方实施垂直帷幕灌浆防渗工程等施工。2020年8月19日建成日处理能力50吨的渗滤液处理站,现已正式运行。指派专人驻场加强垃圾焚烧监管,2019年11月聘请专家会研、指导企业整改,督促企业落实更换布袋、使用高品质活性炭、引进废气抑制剂装备、调整运行参数、改造进料系统改进烟气净化处理工艺。开展烟气加密检测,每月对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不少于1次的废气检测, 2020年共检测8次,超标月份均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进行了处罚;序时推进750吨/日炉排炉建设,现已完成土建,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计划2020年内建成,5#炉排炉投产后拆除现有的1#、2#循环流化床燃烧炉,实现烟气稳定达标排放。
4.关于“垃圾终端设施建设缺位”问题的整改
2020年9月已初步落实循环经济产业园100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建设用地,预计年底前启动建设。垃圾焚烧厂750吨/日炉排炉建设已完成土建,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赣榆区焚烧厂建设,进入厂房主体施工阶段。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火炬燃烧设施2020年6月底开工建设,已于8月中旬建设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于2019年12月完成,2020年1月报相关部门备案。2020年10月13日至15日,专项检查各县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督促各县区按照《江苏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高质量发展思路及高质量发展指标审核要点》进行完善。根据当前我市实际,实行渣土弃置场地备案制,由场地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独立管理并盖章报备,渣土处加强弃置场的指导、监管;建立渣土供需信息群,做好渣土回填弃置调剂工作。
5.关于“重点工作推进迟缓”问题的整改
违建治理方面。2020年7月3日、9月30日,分别印发了全市2020年度下半年违法建设拆除任务项目表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违法建筑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县区城市建成区存量违建处置任务,加快推进存量违建分类处置工作。2020年9月16至22日,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市创建“违法建设治理优胜乡镇(街道)”复评工作。2020年10月22日,对全市2020年度违法建设治理宣传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指导各级扩大违建治理法制宣传引导力度,形成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印发违建治理专项督查通报3期,下发督办函26件,完成市长批示件6件。
公厕管理方面。2020年8月印发了《城区公共厕所专项整治方案》,累计完成228座公厕达标整治,落实“二类以上公厕专人管理、二类以下公厕每2座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工作要求,公厕管理和导示牌设置在创文国检中实现“不扣分”。精品公厕建成1座、在建9座,印发了《2020年连云港市镇村公共厕所建设实施方案》,镇村公厕建成433座、在建291座。
环卫保洁方面。2020年8月主城区成立作业公司,购置抑尘车4辆、道路清扫车7辆、垃圾压缩车12辆、垃圾运输车8辆、吸粪车2辆;启用智慧环卫监管平台,实时监管环卫作业情况。制定了《连云港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坚持每周上路督查,加强建成区环境卫生实时状况检查督办。截至目前,开展督查工作200余次,督查道路1800余次,公共厕所450余次,垃圾中转站150余次。安装公厕指示牌150块,环卫督查通报37次。2020年7月2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组织开展半年执法检查,持续强化对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案件的办理力度;有效运用失信联合惩戒体系,在“信用中国”网站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对违法当事人的信息进行定期公示,办理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制案件39起。2020年11月4日,组织召开全市环卫污染防治攻坚重点目标任务及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指标落实情况工作推进会,通报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垃圾分类治理和镇乡公厕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印发了《深入开展“清洁城市行动”实施方案》和《城市道路环卫作业“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实施方案(试行)》,部署了下步工作措施。
加强亮化出新项目督办推进,2020年10月迎宾大道沿线56栋楼体立面完成改造出新,店招店牌提档改造完成底板设置。
6.关于“垃圾分类管理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