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键期 呼和浩特一批发市场因掺杂掺假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0-11-1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央广网呼和浩特2月14日消息(记者宝音)14日上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向呼和浩特市美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美通批发市场内苹果批发商包装箱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没收库存“甘肃静宁苹果”693箱,将依法所得的变卖款全部上缴国库,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5万元。
1月31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点市场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时得到举报线索,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市场内的水果批发商户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市场内有五家商户经销的“甘肃静宁苹果”包装箱瓦楞板内灌注了白泥和胶的混合物,目的是增加包装箱的重量来牟取不法利益。经检测,每个包装箱重量最低为2.5公斤,最高达3公斤。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通过对该市场内苹果批发商户刘廷宝、张海江、武喜、罗金福、武德富以及委托代理人张存锁进行询问调查,证实了当事人的掺杂掺假行为。
经查,这五家商户销售方式均是论斤整箱销售,顾客购买苹果时未告知包装箱的重量。上述苹果货值金额共计11.45万元,违法所得共计7340元。五家商户的委托代理人张存锁系美通批发市场果蔬部负责人。他证明上述五家商户都是在美通批发市场内从事水果批发生意,均未办理营业执照。商户的营业款都由张存锁统一收取,并按营业额的4.8%收缴管理费。
办案人员认为,不法商户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五家商户构成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该市场再一次出现这种违法行为,所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从重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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