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包工起诉劳务公司讨薪 判决生效5个月仍未要回工资
发布时间:2020-07-1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因为劳务公司欠款,我发不了工资,连跟我一起干活的亲弟弟都不跟我干了。为了早日拿到欠款,我将劳务公司告了,法院判决劳务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支付剩余的钱款。”7月2日,安康市民陈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判决生效后,他在今年春节前夕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迟迟没有结果。
据陈先生介绍,2016年4月20日,他带着几十名工人进入左岸森林工地干活,该工程由陕西三建承建,他带的工人是架子工,由陕西盛通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公司)分包。工程竣工后,2018年2月13日,陈先生与盛通公司进行结算。
“工程款和工人公司合计22万余元,陕西三建后来代付了6万元,事后我们了解到,陕西三建已经给盛通公司付了相关费用,但劳务公司一直拖着不给。”陈先生说,当时跟他干活的工人,最多的时候有十几个人,劳务公司不给钱,工人的工资发不了,每年过年都有工人到他家要钱,就连跟着他干活的弟弟,也因为拿不到工资已经不跟他干活了。
2019年,陈先生将盛通公司和陕西三建告上法庭,汉滨区人民法院11月20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盛通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16万余元。
7月2日,盛通公司劳务代表蔡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只是公司派到工地的负责人,对于欠款一事,他不方便回应。
判决生效后,盛通公司迟迟不履行判决,今年春节前夕,陈先生向汉滨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目前仍然没有任何消息。
“我多次拨打办案法官的办公电话,但电话很难打通,有一次电话打通了,法官说正在办理。”陈先生表示,从申请执行到现在已经过去5个多月了,法院并未告知我们执行的进展情况。
7月2日下午,汉滨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郑安宁表示,今年受疫情影响,三四月份,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经转交到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处理。
华商报记者 张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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