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再次被限制消费
发布时间:2019-11-2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原标题:王思聪再次被限制消费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0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此前,王思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后取消。
王思聪首次被限制消费
11月9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王思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上述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19年0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表示,“王思聪确有在我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案号为(2019)京02执1325号,于11月4日刚刚立案执行,刚才发布的那条信息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的被执行人信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方面同时强调:“经我院核实,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约十天后,首次发布的限制消费令被解除
11月20日晚间,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王思聪已经不在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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