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等多方面迎突破:上海自贸区书写国际竞争力税制新样本
发布时间:2019-08-2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所得税等多方面迎突破
上海自贸区书写国际竞争力税制新样本 日前,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正式揭牌,也开启了税收政策创新的探索。根据此前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新片区将参照经济特区管理,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根据《方案》内容,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研究实施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 对此,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励贺林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此次《方案》对新片区税收制度和政策的规定,非常具有竞争力。所得税方面,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是25%,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先进技术服务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污染防治企业,以及在横琴、前海、平潭和西部大开发地区的鼓励类企业给予15%的优惠税率,但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是有门槛标准的,并且要符合相关程序要求。《方案》对新片区内从事特定行业的企业即给予5年内享受15%的税收优惠待遇,扩大了受惠企业范围,有利于吸引投资和产业的集聚,培育先进技术和创新创业,形成价值链辐射和带动作用。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励贺林指出,也是一项吸引国际高端人才汇聚新片区的重要政策。经济的竞争说到底还是人才的竞争,吸引国际高端人才是新片区发展具备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关键指标,因此从税制上给予人才更加友好的个人所得税待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预计新片区将比照粤港澳大湾区9个城市的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 此外,《方案》还对境外进入物理围网区域内的货物、物理围网区域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扩大新片区服务出口增值税政策适用范围。《方案》还提出,研究适应境外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新片区税收政策在不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前提下,探索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政策安排。 “新片区企业向境外提供服务适用零税率的范围很可能进一步扩大,从临港新片区的定位看,与金融开放创新密切相关的金融服务更可能受益。”普华永道有关负责人指出。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就税收政策而言,上海自贸区新片区的政策体现出有利于全面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等的特点。税制设计服务于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税收政策有利于上海作为改革开放高地和长三角的引领城市,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汇聚创新要素,形成创新动力。从税制的具体设计来看,细则文件还没有发布,但是比照国际竞争力税制,预计在流转税政策例如增值税方面会有新举措,有望降低流转税比重。个税的人才补贴也有望借鉴粤港澳大湾区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