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专项整治1小时 查处40辆违规"货车"
发布时间:2019-04-2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穿梭于大街小巷拉货的一些“货拉拉”、“快狗”,竟是没有道路运输资质的客车!今天上午,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联合城管、公安部门在黄浦区的人民广场、徐汇区的徐家汇商圈、宝山区沪太路汶水路等13个区的14个点位同步开展针对“货拉拉”“快狗打车”平台车辆中客车装货、车身设置广告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时,1小时就查处了40辆违规“货车”。
今天上午,记者在沪太路汶水路执法现场发现,一辆辆接受检查的“货车”,虽然车身上贴着“货拉拉”、“快狗”、“拉货搬家运大件”等广告标识——有的甚至将整辆车用油漆涂成了有货运广告标识的“大花脸”,但车辆“原形”都是没有道路运输资质的客车——车厢内,有的座椅已被拆除,有的被“放倒”——一辆苏F228**小客车,拆得只剩下主、副驾驶座的车厢里了,“冻品”货物甚至堆到了副驾驶座上。
由于不具备车身贴广告资质而擅自利用车辆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违法了《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司机撤下车身广告,或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由于属非法运输货物,交通执法人员当即暂扣苏F228**小客车,并开具《调查处理通知书》。
图说:扣押决定书
车被扣,卸下来的货物谁来运?货物没及时送到的责任由驾驶员承担还是平台承担?面对一堆“现实问题”,苏F228**小客车司机曹先生要求货拉拉平台另派有资质车辆转运卸下来的货物时,却交涉多时都未能如愿。
曹先生和其他司机都透露,他们都没有道路运输资质,但向“货拉拉”、“快狗”等平台注册时,都获顺利通过,并通过平台接单。
据了解,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为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30000元的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将根据户外广告管理的相关法规,对于违规张贴车身广告的行为进行处罚,而公安交警部门也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交通执法人员透露,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货运服务APP平台的法律,如能出台相应法律,将更有利于对这样的新生事物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