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成立 打造放心消费首选地
发布时间:2019-04-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人在此间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协议》。 芊烨 摄
中新网上海4月17日电 (记者 陈静)17日,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人在此间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协议》,长三角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体化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四地消保委首次成立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设立轮值秘书长,由四地消保委秘书长轮流担任,负责每年牵头召开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工作会议。
据悉,四地消保委以上海大都市圈为重点,建立了信息共通、规制共建、资源共用、权益共护、成果共享5项原则;明确了联盟合作、协调通报、联合声明、培训交流、比邻合作5项合作机制。
根据协议,四地消保委将联动开展商品服务社会监督,整合资源优势,联手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联合开展消费体察、消费调查,共同发布结果,形成社会监督合力。四地消保委将联手推动消费投诉纠纷化解,推动长三角地区更多的市场主体建立消费纠纷处置绿色通道、先行赔付等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涉及长三角地区消费者群体性问题,特别是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生命健康的重大消费事件,开展联合调查、集体约谈,共同发布调查结果,形成联手化解消费纠纷的合力。
四地消保委协力推动消费领域立法立规,对新业态、新领域维权中的法律滞后、规则不全、标准缺失等问题,加强交流商讨,形成建议主张,推动立法立规,促进制度供给。此外,四方还将探索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四地消保委加快推动投诉数据互通共享,探索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开展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建立失信企业“黄黑榜”,督促经营者增强信用意识、诚信自律经营。
上海市消保委方面透露,四地消保委将围绕维权思路共谋、维权治理共商、维权资源共享的目标,加快建立具有长三角特点的现代维权体系,尽快建立长三角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全力打造长三角消费者权益保护示范区,让广大消费者在长三角地区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让长三角地区成为国内外消费者放心消费的首选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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