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走私犯罪伸向跨境电商领域
发布时间:2019-04-1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法制网上海4月9日电 记者余东明 实习生张若琂 今天,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度走私犯罪白皮书。会上,该院副检察长高孝义介绍称,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走私已成为新的犯罪手段。
记者了解到,跨境电商平台上主要的走私手法是“刷单”。上海某公司利用自己在电商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客户个人信息,在开通的分销系统中虚构订单,传输到公服平台报关进口,之后统一发货到指定地点后另行批量销售,这就是典型的“刷单”行为。
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孙某以自然人的名义申报货物,谋取优惠税率,先后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128万余元。
最终,经三分院起诉,被告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130万元,被告人孙某获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该院检察官告诉记者,跨境电商平台走私案件还将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监管不力,一是跨境电商平台没有严格按照海关部门的规定履行监管义务,未严格审查发货地址便盲目配合,二是支付公司未对支付信息进行验证,将实际支付的订单生成虚假的支付单号报送公服平台。”该检察官说道。三分院通过成功指控此类新型犯罪,对相关公司起到了威慑作用,同时提醒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
2018年,上海检察三分院共受理海关走私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39件,同比增长约30%;受理海关走私犯罪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01件,同比增长约80%。其中单位犯罪多发,涉案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较高。
三分院在受理走私成品油、洋垃圾案件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先出区未报关”等活动中出现的新型走私犯罪时,加强横向信息互通,牵头与上海海关缉私局、三中法院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标准,妥善应对了走私犯罪新情况、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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