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2018)打击走私犯罪检察白皮书
发布时间:2019-04-1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正义网上海4月9日电(记者林中明)今日,作为集中管辖全市海关移送走私犯罪案件检察的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发布(2018)打击走私犯罪检察白皮书,对当前走私犯罪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打击和预防对策。
据白皮书显示, 2018年上海市检察三分院共计受理海关移送走私犯罪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01件223人,同比分别增长80.4%、134.7%;对120件297人(单位)提起公诉,同比分别增长20%、16.93%。走私案件呈现单位犯罪多发,涉案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较高;涉案罪名相对集中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犯罪方法、手段多样化;自首、坦白比例较高等特征。
该院对当前走私犯罪案件分析发现,海上走私成品油、白糖犯罪数量上升较快,占受理审查逮捕案件三分之一以上;同时,走私洋垃圾案件持续增长,2016年前该院无受理走私废物案件,2017年以来这类案件逐年增加,随着打击力度加大,去年该院审查逮捕此类案件9件;此外,利用跨境电商平台走私成为新的犯罪手法。
上海育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锋,将事先获得的大量公民身份信息,指使员工在跨境电商平台上批量虚构交易订单,利用公民个人跨境电子商务购买进口商品在一定额度内享有的优惠税率,以跨境贸易电商名义申报进口纸尿裤等货物9票,再将所涉商品批量销售,偷逃税款人民币128万元。去年9月11日经上海市检察三分院起诉,法院以育某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130万元,孙某锋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根据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规定,只有自然人以自己的名义申报货物,才能适用相应的优惠税率,公司、企业等单位并不享有此优惠税率,据办案检察官曹杰介绍,上海育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孙某锋的行为,非法享受税收优惠,偷逃应缴税款,是典型的“刷单”走私,在跨境电商行业快速发展,跨境电商平台的业务流程与运营交易模式不断探究的时候,如何提防犯罪人员利用监管漏洞实施犯罪也应同时提上日程。
该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高孝义介绍,该院发挥专门办理全市海关移送走私案件的优势,与相关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应对走私犯罪新变化,采取对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主动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加强与海关缉私局等单位共同调研,与侦查机关进行通报交流;对走私成品油、洋垃圾,跨境电子商务等活动中出现的新型走私犯罪,与上海海关、法院签署相关会议纪要等,统一执法标准,加大打击和预防走私犯罪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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