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7所实验室通过科技部评估,与上海并列全国第二
发布时间:2019-04-0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7日讯(记者杨佳峰 实习生保金)近日,科技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发布2018年工程领域和材料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北京共有11所实验室获得优秀或良好类实验室,稳居第一。上海、武汉各有7所实验室获得优秀或良好类实验室,并列第二。
本次评估分为优秀类实验室、良好类实验室和整改类实验室三个档次。其中,华中科技大学数字制造装备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被评为工程领域优秀类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被评为材料领域优秀类实验室。华中科技大学强电磁工程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华中科技大学煤燃烧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岩土力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华中科技大学材料成形与模具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大学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被评为工程领域良好类实验室。
共有5所高校的6所实验室被评为整改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包括武汉理工大学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据了解,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8年,科技部委托中国科协智能制造学会联合体、先进材料学会联合体,分别对工程领域和材料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其中,工程领域的11个实验室和材料领域的5个实验室为优秀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领域的29个实验室和材料领域的13个实验室为良好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领域的3个实验室和材料领域的3个实验室为整改类国家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各高校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通知称,本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高等学校的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对于近3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高等学校将列为重点对象。
今年的4月到5月是工作的第一阶段,各高等学校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自查自纠;在6月到8月,为抽查阶段,现场抽查具体时间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被检查高等学校,检查时间1天,具体抽查的实验室名单由检查组现场决定;9月份,主管单位对学校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和现场检查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对于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单位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编辑:彭向东】
(作者:杨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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