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支持自贸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19-03-2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闵琦上海浦东报道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本市贯彻〈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与全市改革联动。
实施方案明确,将支持浦东开展多项先行先试及深化改革举措,包括试点弹性工作制,支持浦东新区制造企业生产高峰时节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允许劳务派遣员工从事企业研发中心研发岗位临时性工作;在浦东新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全面实施备案制管理;支持浦东新区制定鼓励企业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前来勤工助学的激励措施和细则;浦东新区实施自由进出口技术无纸化备案登记管理试点等。
实施方案涵盖5大类62条。在优化投资环境方面明确,将上海自贸试验区保税区片区综合用地改革试点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广,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按功能需求适当提高容积率,允许同一地块或同一建筑按规定兼容多种功能。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试行以级差地租为主、土地性质为辅的土地定价模式,产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供应,根据产业政策和项目类别可采取先租后让、差异化年期出让等供地措施,探索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
去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指出:自贸试验区内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的技术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
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中,再次具体明确了在浦东开展干细胞前沿研究的多项支持举措。包括,浦东新区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的技术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支持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干细胞生产中心、干细胞质检服务平台和国家干细胞资源库、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功能平台,完善干细胞研究者和受试者保护机制;拓展张江跨境科创监管服务中心功能,建立干细胞产品快速审查通道,对国外上市的干细胞产品经快速审查批准后可先行开展临床研究等。
此外,实施方案在提升贸易便利化、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创新人力资源保障机制三方面,提出了40条举措,包括支持浦东国际机场空港口岸成为汽车平行进口指定口岸,推动在洋山保税港区内开展进口汽车保税存储、展示等业务;进一步提高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入境的艺术品审批速度,将确定清单到允许入境的时间从20个工作日缩减到10个工作日;推动上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业务;除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外,对在上海市设立的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人才中介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等。
实施方案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并明确了各委、办、局任务分工。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上海支持自贸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