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设亚太仲裁中心 优化国际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03-2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一裁终局”优化国际营商环境
上海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建设亚太仲裁中心
编者按
仲裁改革旨在寻求一条破除壁垒,推动仲裁事业长足发展的全新之路。为此,各地纷纷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改革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上海立足打造亚太仲裁中心,制定实施了全国首份省级仲裁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完善仲裁管理机制,提升行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高仲裁公信力,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近日,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管理机制,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意味着作为我国商事仲裁发源地之一的上海,吹响了进一步推进仲裁改革发展,以专业化、国际化和高效化的全新姿态全面融入国际市场的“挺进号”。
“从现有的司法环境、人才集聚、机构布局、城市战略和服务需求来看,上海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具有天然优势”,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大力支持下,通过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不断完善仲裁管理机制,提升行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高仲裁公信力,扩大上海仲裁国际影响力,我们有信心为全国仲裁事业改革发展担当开路先锋,努力在示范引领和突破攻坚方面形成‘上海经验’,为助推法治成为上海核心竞争力贡献力量。”
改革创新突破壁垒
近日,在上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仲”)拿到仲裁裁决书后,曹先生长长舒了一口气,经过两年多的拉锯战,这起标的高达30亿元的争议终于有了结果。当从缴费窗口拿到一张仲裁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他更加开心。
“以前在别的地方也有过仲裁,但都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这张增值税发票拿回去可以抵扣48万元的税费,着实给我们减轻了负担。”曹先生说。
其实,早在2014年1月,上海仲裁机构就开始实行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市场化之路上迈出重要一步。
“实行经营服务性收费是推动机构体制改革走市场化之路的一项具体举措。多年来,上海一直致力于仲裁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一些根本性的体制机制壁垒却一直存在,唯有通过不断创新和完善,才能逐步突破。”上仲副秘书长陆春玮说。
据悉,在制定《实施意见》之前,有关部门就对上海仲裁行业的管理和发展现状进行过调研,发现其存在的壁垒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仲裁机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仲裁国际竞争力不够强;三是仲裁行业监管不够有力;四是仲裁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不够健全。
为此,《实施意见》确定了六方面的主要任务,其中在完善管理体制方面要求组建上海仲裁协会,建立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则要求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原本由政府组建的仲裁机构在三年内完成脱钩改制,担任或兼任仲裁机构的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的公务员三年内全部退出;另外还规定由仲裁机构自主决定人事制度、仲裁机构经费不再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经费自理、自收自支。
“要将上海打造成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完善管理体制、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是关键,唯有松开行政体制束缚,增加仲裁机构自主权,推进市场化改革,方能进一步激发仲裁行业发展活力,增强仲裁行业竞争力,方能无缝接轨国际市场,真正实现上海仲裁‘走出去、超上去’的发展目标。”上海市司法局仲裁工作处负责人徐勇说。
“仲裁员不能是中国人,也不能是美国人,这是双方仲裁条款约定的。”近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国仲”)受理了一起美国某企业诉江苏某企业的仲裁案,受理当天当事双方都提出了这个要求。
最终,一名奥地利籍和一名英国籍的仲裁员被选定作为边裁,而上国仲则指定了一名新加坡籍的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
数据显示,上海全市在册仲裁员人数达2137名,分别来自全球7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3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上海虽然在仲裁国际化实践中取得了一系列实效,但依然存在短板和不足,比如法律服务水平和国际公信力有待提高。”上国仲副主任兼秘书长马屹说,要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上海必须兼容并蓄,把国际上知名仲裁机构请进来,鼓励上海仲裁机构走出去,同时还要求通过设立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打造国际争议解决平台。
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仲裁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走职业化之路。尤其要加大专业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和国际交流力度,不断拓宽视野,扩大格局。
记者了解到,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已于2018年4月完成了注册,目前正在落实办公场所准备正式运营。按照设想,未来所有有意愿的仲裁机构、争议解决机构、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公证处、司法鉴定所等优质法律服务机构、翻译公司都可以进驻这个平台。
近年来,一大批涉及自贸区、金砖国家、中非国家、国际航运和“一带一路”的争议纠纷被顺利化解。据统计,三年来,上海仲裁机构共受理涉自贸区案件864件,涉外案件687件、涉“一带一路”案件154件,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
“目前,上海已经成为全国中外仲裁机构资源最为丰富的城市之一,初步具备了国际商事中心城市的硬性条件,同时其拥有的法律服务无论是从业人数、业务收入,还是人均创收,都在全国位列第一方阵。这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更是为上海放眼国际、实现换道超车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制度保障。”徐勇说。
多元解决案结事了
近日,马耳他共和国籍的某外轮因火灾引发承运货物的赔偿纠纷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以下简称“海仲上海分会”)调解结案,两起分别牵涉中国某保险公司和荷兰某公司的赔偿案件都以和解结案。据悉,这两个案件都是上海海事法院委托海仲上海分会进行调解的。
“仲裁讲究‘一裁终局’案结事了,这不但要体现在精细化服务上,还要充分发挥仲裁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我们通过创新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机制,探索制定专门调解规则和调解员名册,与人民法院、调解机构建立深度合作机制,提升仲裁机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效能。”海仲上海分会副秘书长徐飞说。
除了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外,近年来,上海积极探索的“智慧仲裁”建设,也给“一裁终局”案结事了打造了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的信息平台。
据悉,近年来,上海仲裁机构陆续开通网上立案平台、远程视频开庭和远程视频调解系统等等,大大减少了当事人远途奔波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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