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22条措施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
发布时间:2019-03-2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本报3月21日讯(记者周轩千)在3月21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副主任武伟介绍了本市最新出台的《上海口岸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上海海关副关长施健介绍了《若干措施》中涉及上海海关的具体举措。
去年,上海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世行营商环境指标中跨境贸易一项,在全球190多个经济体中,中国排名从第97名上升到第65名。今年,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的要求和部署,市商务委(市口岸办)会同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等单位共同制定发布了《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22条,包括六个部分,重点围绕政府、企业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上海水运口岸“提效降费”实际情况,突出了跨境贸易边境手续办理“前推后移”、单证精简、先进设施设备应用、服务流程规范和费用标准等公开透明可监督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改革举措。
在"提前申报"和"提前换单"方面,去年,上海海关进出口新舱单系统分别上线后,围绕舱单信息这条主线,形成了进出口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与海关、船公司、港口之间的完整的业务办理信息链。此次推出的4项措施,旨在引导企业主动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调整作业模式,进一步压缩进出口通关时间。
在单证办理方面,此次推出4项措施,旨在进一步公开上海口岸跨境贸易监管所需提交单证的精简情况和相关单证无纸化的改革进程。改革后,世行考察的单证合规时间,进口时间(不涉及贸易许可证件)主要就集中在海关通关作业(申报和支付关税)和提单换提货单的时间上,一般情况下,可以在4小时内办理完毕;出口申报和办理原产证书时间,在2小时内也可办理完毕。
为规范和降低口岸费用,此次推出3条措施,重点是体现国家相关部委和市政府持续推动相关口岸降费政策的落实,船公司THC和文件费自3月20日始、港口相关费用自4月1日始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还包括提升监管通关效率、港航作业、规范服务等。
上海海关的具体举措包括全面推广"提前申报"、大力推进"先放后税"、落实建立进口"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创新"先放后检"监管模式、试点"集中审像"、"先期机检"查验模式、加快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税单企业自主打印。其中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即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后,凭借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向海关办理税款类担保手续,从而实现"先放行、后缴税")自去年9月1日试点以来,担保金额已达到15.13亿元人民币,发挥了很大的政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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